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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老促会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64号文件精神情况

2020/08/07  浏览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2月印发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64号)文件,对革命老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推进全面小康具有深远和重大的意义。把中办发【2015】64号文件精神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是老促会的责任和使命。四川省芦山县老促会以情系老区、服务老区、助力老区的担当,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有关政策,立足芦山老区实际,至始至终抓好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抓好学习贯彻 安排部署工作

  2016年3月22日,芦山县老促会召开了会长扩大会,县老促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参加了会议。全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了安排部署,一是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它是推进芦山老区灾后重建、脱贫攻坚、发展振兴、全面小康的指导性文件;二是把《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好,作为老促会主要的工作任务;三是弘扬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做好红色遗址维修、保护、提升工作;四是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发挥好老促会的作用;五是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意见,做好芦山老区发展项目规划,加强对上联系和衔接,争取大力支持;六是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建言献策;七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讲好老区的故事,讲好革命的故事,讲好老促会的故事。

  二、弘扬老区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

  深刻理解老区精神的内涵,这就是“爱党信党、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舍生忘死、无私奉献的博大胸怀,不屈不挠、敢于胜利的英雄气概,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顽强斗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科学态度,鱼水情深、生死相依的光荣传统”。老区精神是党带领人民继往开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是凝聚民心士气、振奋民族精神的强大动力,是老区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活力源泉。

  2016年7月,芦山县老促会、芦山县党史研究室在《红军在芦山》的基础上,补充增加了丰富的图片、红军文献、红军故事等,编写出版了《新编红军在芦山》1000册,分发到了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各个方面等,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按照中国老促会的安排部署,在芦山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在雅安市老促会、党史研究室(方志办)的指导下,芦山县老促会牵头,由县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县委党史研究室配合,于2017年9月开始启动了《芦山县革命老区发展史》的编纂工作,经过资料收集、编辑组稿、修改校对、征求意见、完善内容、审稿定稿、交付出版等程序,印制了1000册,于2019年12月30日举行了发行仪式,雅安市老促会会长杨水源、执行会长傅克勤,县委县政府领导、各部门和涉老组织负责人出席和参加仪式。

  2016年6月3日,芦山县老促会学习传达了中国老促会在湖南省张家界市召开的“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弘扬老区精神座谈会”会议精神,对红军长征在芦山的历史意义进行了学习研讨。芦山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芦山群众数千人参加了红军,有名字记载的就有1200多人。芦山人民为红军提供了大量的物资,为数万红军的生存给予了有力保障。有许许多多的芦山群众参与了运送红军伤员、物质等支前工作。芦山人民对红军有深厚感情,红军在芦山的历史故事代代相传、广泛地传为佳话。铭记长征精神,进行新的长征,就是要建设美好幸福的新家园,打赢脱贫攻坚战略,建设全面小康。

  自2014年起至2018年,县老促会、县委党史研究室每年印制红军年画1000份,分发给军属、党员、群众,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2018年、2019年分别在清仁乡(现并入芦阳街道办)、龙门镇举办了“芦山县红色民俗节”,通过表演红色节目、讲述红军故事以及其他趣味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接受了红色教育,传递了感恩奋进的正能量。

  2019年10月,印制了《芦山红色小故事》8000册,全县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每人发一本,有力推进了红色文化进校园工作。在县老促会、县地方志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县老促会大川联络站挖掘、收集、编写了红军在大川的故事6篇,制成了展板,分别在学校、景区、“农家乐”展览,让广大师生、游客等了解红军长征在大川的历史,丰富了旅游文化。

  2015年以来,县老促会经过多次协调和联系,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对石家沟红军总司令部旧址、古城坪红三十军军部旧址、太平镇红军石刻标语等进行了维修保护,共投入了资金200多万元。支持乡镇(街道)红色文化宣传经费8万多元。

  三、助力脱贫攻坚 发挥积极作用

  芦山县有省定贫困村11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127人,脱贫攻坚任务非常艰巨。芦山县老促会在2015年、2016年将省定贫困村——龙门乡红星村作为联系点,2017年、2018年将省定贫困村——太平镇春光村作为联系点。围绕“户脱贫”目标,一是了解致贫原因,因户施策;二是因地制宜,扶持产业发展;三是立足特殊群体,实行政策保障;四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内生动力;五是铭记感恩奋进,创造美好生活;六是多方联动帮扶,明确任务分工。围绕“村退出”目标,一是立足村情,制定脱贫规划;二是因地制宜,发展壮大产业;三是循序渐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四是提高认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五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六是宣传教育群众,推进乡村振兴。

  县老促会会长舒国康积极鼓励高家坝组贫困户张军英发展野鸡养殖400只、山口头组贫困户何本福养牛20头、太平镇春光村闫大平养牛11头,起到了示范效应。红星村22户贫困户在2016年、春光村15户贫困户在2017年实现了脱贫目标。红星村在2016年、春光村在2018年完成了“村退出”任务。县老促会共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万元。

  依托各方面力量。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举办了茶叶种植和采摘培训2期、竹编工艺培训2期、中药材种植和管护培训2期,参加培训人员700多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多人次。

  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县老促会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对老、弱、病、残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全县1508人享受了农村低保,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4.6%;二是帮扶工作“四个不减”,即帮扶责任不减、帮扶政策不减、帮扶措施不减、帮扶力度不减;三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思想认识不动摇、坚持目标任务不动摇、坚持政策帮扶不动摇、坚持监督管理不动摇;四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外困难群众的关心帮扶工作。

  四、服务发展大局 调研建言献策

  县老促会围绕脱贫攻坚开展调研,形成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脱贫攻坚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围绕工业发展开展调研,形成了《加快工业经济发展 促进芦山老区振兴》《推进工业发展 振兴芦山经济》的调研报告;围绕红色遗址保护开展调研,形成了《保护革命遗址 传承红色文化》《关于收购打造几处重要革命遗址 传承芦山特色红色主流文化的调研报告》《芦山县革命遗址现状、保护利用的报告》《突出游客体验 趟出芦山特色的红色之旅》《突出“灯塔”文化 拓展创意和体验 叩开芦山文旅融合发展的大门》的调研报告;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形成了《红绿相衬打好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牌》《赴小金、西宁、会宁等地学习考察的报告》《运用红旗渠经验破冰芦山重建精神挖掘和利用的思考》的考察报告。

  调研报告和考察报告都上报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得到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签批给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各方面的工作。

  芦山县在2017年完成了“户脱贫”的任务,2018年完成了“村退出”的任务;2018年消灭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壳村”,2019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到了巩固提升,2020年县委提出了每个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达到5000元的基础上,培育一批收入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村。启动了红三十军军部旧址房屋、红军总司令部旧址房屋的征收工作,红色文化进校园、进景区、进“农家乐”取得了极大的成果,红色旅游融入了乡村旅游发展,带活了餐饮、住宿等服务产业。飞仙关镇飞仙村、龙门镇青龙场村和红星村荣获“国家森林乡村”称号;大川镇、龙门镇荣获首届“四川特色气候小镇”;龙门镇荣获2019年雅安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镇,龙门镇青龙场村、隆兴村,思延镇清江村、飞仙关镇三友村、芦阳街道同盟村荣获2019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2019年,芦山县成功创建全省唯一以纺织为第一主导产业的省级经济开发区,被列为“全国纺织产业转移试点园区”。

  五、加强对外宣传 讲好“三个故事”

  对外宣传中,大力讲好芦山老区的故事、讲好革命的故事、讲好老促会的故事。县老促会组织人员积极投稿,几年来,《中国老区建设》《四川老区》、中国老区网等杂志和网站累计登发芦山稿件1200余篇(条)。2016年、2017年、2018年《全国老区工作年鉴》登载的芦山老促会工作动态信息条数均名列全省区县老促会前茅(2016年《全国老促会工作年鉴》采用芦山13条、2017年《全国老促会工作年鉴》采用了芦山16条、2018年《全国老区工作年鉴》采用了芦山12条)。发动订阅《中国老区建设》,2017年、2018年订阅量达到500份以上,2019年订阅量突破了1000份大关,为全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学校四年级以上的班级订阅了《中国老区建设》,全县上下形成了了解老区、关注老区、支持老区的氛围。舒国康同志多次被评为“四川老区建设先进个人”,2019年5月,舒国康被中国老促会授予“特别贡献奖”。芦山县老促会在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荣获全国老区宣传工作一等奖。2019年,芦山县老促会被四川省老促会评为“先进集体”。

     (芦山县老促会)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