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8 浏览量: 作者:江苏海安市老促会南莫镇分会 来源:中国老区网
宁静优美的水乡南莫,长眠着一位巾帼英雄——高凤英。七十多年前,她带领无数水乡人民投身革命热潮,奉献了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七十多年后,通过一份旧报纸,我们得以了解这位巾帼英雄短暂而又壮烈的一生。
1947年3月8日的延安《解放日报》
这是一份1947年3月8日的延安《解放日报》,现藏于高凤英烈士纪念馆。此报纸上刊发的社论,称高凤英为“新时代的花木兰”,并发出号召:“我们要学习苏中高凤英和晋绥刘胡兰的光荣范例,领导广大妇女和敌人作誓死不屈的斗争。”
1925年,高凤英出生在一个渔村,父母双亡后,13岁的高凤英被迫当起了冲喜的“童养媳”。虽然命途多舛,但高凤英的内心却向往着光明的未来。1944年,革命的火种点燃苏中大地,高凤英深受触动,毅然决定参加革命。
1946年夏天,国民党背信弃义,撕毁了“双十协定”,并发动全面内战,向苏中解放区大举进攻。这一年,高凤英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成为江北地区唯一的女游击队员。她走村串户,发动群众成立保田队、破路队,想尽各种办法分化、瓦解和打击敌人。
高凤英说:“我绝不后退,敌人有两条腿,我们有一双脚,敌人人多武器好,我们有千千万万人民的支持,我一定要战斗到底!”从小在水乡长大的她,游泳、爬树,样样精通。战斗中,她英勇无畏,是坚定的革命女战士;生活中,她无微不至,是同志们的高大姐。
然而,1947年1月14日,奉命伏击国民党泰县保安大队的高凤英,在随部队撤到高家垛时,遭到敌人包围。为了不连累战友,腿部中弹的她坚持让战友撤退,自己则被安置在一位群众家中。当天傍晚,高凤英不幸被叛徒认出,押到一个祠堂里审讯。面对酷刑和威逼,高凤英坚贞不屈,始终没有向敌人吐露党的机密。1947年1月15日,一无所获的敌人恼羞成怒,枪决了高凤英。22岁的高凤英为了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高凤英烈士语录
“男同志做到的事,我也能做到。”
“树长千年打柴烧,人活百岁泥里埋。像我这样二十一二岁的人,以前不知死了多少,我决不撤到安全的地方去。”
“你们快些走吧!你也不死,我也不死,还没有人变鬼哩!”
苏中女杰高凤英素描
1947年3月8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社论,称高凤英为“新时代的花木兰”。延安广播电台同时播发了高凤英的英雄事迹,红色电波响彻中华大地,久久回荡……
苏中区党委书记(后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丕显在《苏中解放区十年》一书中高度评论:“高凤英宁死不屈的精神,是苏中人民敌后斗争的象征。”
从此,“北有刘胡兰,南有高凤英”,红色的赞歌传遍了江海大地。海安至今仍流传着“女英雄高凤英”的七字唱:“革命英雄高凤英,英勇杀敌为人民。舍身报国求解放,百姓闻之泪雨倾。”
编辑:郭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