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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靖“低保评审团”制度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2014/02/28  浏览量:   作者:原仁开 林顺来  

  2月26日,南靖县南坑镇南高村的陈花老大娘心情格外好。

  今年81岁高龄的陈花老大娘是个空巢老人,由于身患残疾,生活十分困难。春节前,她向村委会提出了低保申请。经过“低保评审团”成员的入户调查、投票等环节后,她顺利拿到了低保名额。“刚开始我还担心会因没关系拿不到低保名额呢。”陈花老大娘对记者说。

  以前,南靖县在评定低保对象时,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经村民政助理员入户调查确认,再送往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其间,虽然严格执行“三审二公示”,但由于审核过程不够公开透明,难免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甚至出现“开小车的家庭享受低保”等不良现象。

  如何确保低保审核公平、公正、透明,杜绝“暗箱操作”,让最困难的群众实现应保尽保?2012年底,南靖县决定在全县各村(居)推行“低保评审团”制度,对申请纳入城乡低保对象在调查核实基础上进行公开评审投票,按得票高低确定入选对象。同时,要求各村(居)“低保评审团”成员必须从熟悉村民情况、公道正派的村主干、村民小组长、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老人协会会长中推选产生。“低保评审团”由15-21人组成,成员不搞“终身制”,每年重新组团一次。

  在对低保户评审票决前,各村的“低保评审团”成员要对申请户逐户调查,按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分类排序,推出候选对象;在低保评审票决前3天,村里通过村务公开平台公布评审票决低保户的会议时间,重申低保对象条件及优先纳保的对象等事项;在评审票决大会上,由村民政助

  理员对原有的以及新申请的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经济情况和申请理由进行详细说明,最后由“低保评审团”成员现场投票表决;评审票决后,要将评审结果入档,并在村(居)公示栏进行公布,无异议后才可提交上级民政部门。

  据了解,目前南靖县200个村(居)全部建立了“低保评审团”制度,还建立了评审人员数据库,成员达3000多名。县纪委书记曾勇平告诉记者,通过“低保评审团”推荐的低保对象,更具有说服力与真实性,提升了基层群众对低保工作的满意度。现在,因低保问题引发的矛盾与纠纷逐年减少。

编辑:蔡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