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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区产业扶贫形式的新探索

2020/09/27  浏览量:     

  扶贫项目建设是老区扶贫的主要载体,历来是江苏省南通市“三会”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近年来,南通市扶贫“三会”积极借鉴国家在推进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的有效做法和省内外一些县市的成功实践,利用国家清洁能源补贴政策,引入和推进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试行和实施,努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取得了一定成效。

  从2016年起,南通市“三会”每年布置年度工作都要求各县(市)“两会一处”积极探索光伏扶贫方式,并将之作为产业扶贫重点项目切实抓好试行和组织实施。2018年以来,两次组织全市“三会”系统理事、监事和各县(市)“两会一处”负责人先后赴海门、启东、如东现场观摩光伏扶贫项目,并将研讨光伏扶贫工作作为 “三会”工作会议重点议题;市“三会”赴县(市)调研、指导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工作均将光伏扶贫列为重点,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光伏扶贫项目实施。

  截至2020年6月,全市在海门、启东、如东、如皋、通州 5县(市)区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334个,总装机规模2780千瓦,总投资1808 万元,除了自发自用,并网发电后,将带动约926户贫困户增收,为壮大该市一些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作出贡献。

  南通市“三会”组织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抓好思想发动,形成光伏扶贫共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南通市“三会”和县(市)“两会一处”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国家光伏产业发展政策和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意见,统一和提高对光伏扶贫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基层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到南通虽然没有全国认定的贫困县(市),没有国家光伏扶贫项目,但看到光伏发电是清洁环保新能源,技术可靠,收益稳定,尽管没有国家扶贫补贴,光伏项目仍可建设,实行自发自用或按标杆电价上网仍有利可图;将光伏电站建设纳入全市“三会”系统扶贫项目予以扶持,有益于一次投资多年收益,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的良性循环。针对有些同志存在怕风险的思想顾虑,南通市“三会”系统开展研讨活动,召集海门等地新能源公司、供电、银行、扶贫办、农办、财政、纪检、审计及相关区镇负责人,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可行性评审论证,以增强大家工作信心;帮助群众算账释疑,有效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户主动参与光伏扶贫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是因地制宜先行先试,注重培育典型。南通市“三会”筹划、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先小后大,抓好试行,循序渐进,典型引路,逐步推开。启东、如皋等地都是从试行户用光伏小电站起步的。海门市“两会一处”围绕通过光伏扶贫项目帮助低收入农户长效增收,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协同余东镇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打造“光伏小镇”。在推进光伏发电项目落地过程中,参与组织镇村干部进行入户宣传、询问摸底、汇总民意,算好经济账、环保账,充分激发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履行好引导和监督职责,针对调研汇总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市场调查、协商洽谈、综合比选,优选项目实施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明确让利于农户,捐赠资金扶贫,并签订捐赠与质量保障协议;由新能源公司对农户提供光伏电站设备五年保险、十年包修服务,由镇政府出面负责协调解决房屋发生破损等问题。根据农户屋面情况,一般选择3千瓦电站容量,对建档立卡户安装光伏电站实行 “政府组织+企业赞助+协会扶持”一次性补贴和“企业赞助+协会扶持+农户自筹”分年度补贴的模式,确保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得利、政府获益“三赢”。该镇19个村(居)全面启动光伏扶贫富民工程,对符合安装条件的191户建档立卡户全部安装,并给予补助;对屋面不能安装的379户建档立卡户,由村经济合作社利用村部和镇公共屋面安装,获得的售电收入归村经济合作社所有,并进行分配,确保每户每年不少于1200元以上稳定收益,其余用于临时遇到天灾人祸困难农户补助,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绿色效益的最大化。

  三是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和监管。为确保光伏扶贫真正取得实效,各县(市)“两会一处”根据光伏扶贫的运作特点,精心组织,环环相扣,稳步推进。海门市“两会一处”紧贴政府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并与之联合发文,对光伏扶贫基本方式、实施条件等以文件的形式进行规范。如东县“两会一处”与发改委能源局紧密合作,共同研究部署和组织相关镇村推进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在组织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全过程中,各县(市)普遍注重抓好组织调查摸底、筛选落实项目主体、明确项目相关责任、落实项目资金保障、加强项目运行监管等重要环节。如在落实项目资金环节,各地注重发挥老区扶贫基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募集社会资金等方式,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海门市“两会一处”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捐赠善款,2018年共募捐资金618万元,其中383万元用于光伏扶贫补贴。如东县近两年实施光伏扶贫项目的资金靠社会募集的占到60%以上。在加强项目运行监管环节,由县(市)“两会一处”和政府扶贫办随机检查光伏电站运行、补贴资金及农户收益到位情况,接受农户投诉,督查光伏安装企业、供电公司、农商银行等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农户遇到的相关问题。光伏扶贫有关情况,进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接受监管。对利用村部等集体屋面安装光伏电站的村经济合作社,在村账上设立扶贫款专户,专项核算光伏电站收入、支出,确保扶持的建档立卡户和村经济合作社获得稳定收入。如东县“两会一处”在推进项目实施中实行理事长负总责,副理事长分工负责,细化各个环节的服务内容,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具体工作中做到边学边干、主动作为,以确保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成效。

  四是鼓励工作创新和机制完善。光伏扶贫是老区扶贫新的形式和内容,况且光伏电站项目实施,程序比较复杂,工作难度较大。为了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市“三会”引导、鼓励和支持各县(市)“两会一处”因地制宜,边学边干,积极探索,着力创新,不断完善。如东县面对光伏扶贫这一新兴项目,为充分发挥扶贫基金利用率,拓展思维、创新举措,着重在三个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一是改分散建设为集中建设。即光伏电站不建在贫困户屋顶,主要考虑部分贫困户缺少建电站的承载条件,同时光伏电站收益周期较长,而贫困户可变性较大,几万元投一户相对固定,不利于精准扶贫。利用政府投入的公共设施建电站,既能做大项目,又有利于集中管理,项目形成的净收益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扶贫,方案报备,效果较好。二是变单一投资为共同投资。为做大项目规模、增加发电效益,在规划光伏扶贫项目过程中,注重了社会捐助资金的投入。近两年,经与相关镇区党委、政府商量,确定了市扶贫基金投入和镇区组织社会捐助资金投入的比例,吸收了大量社会捐资。三是融建设管理运营于一体。鉴于该县光伏扶贫项目单体规模大、投入资金多、运营周期长,就其如何运营和管理这一新课题,采用协议形式明确项目所在街道(镇)属敬老院屋顶为光伏电站设施安装场地,以敬老院为项目实施主体,建成后的资产归当地政府所有,对其运行管理、扶贫资金的发放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这样有利于公有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保值。

  由于各相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南通市“三会”光伏扶贫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可喜成绩。但与精准扶贫要求和低收入农户期望还有一定距离,尤其是光伏扶贫工作的区域不平衡性和项目覆盖面不大的问题比较突出,运行管理、收益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仍需加强。下一步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运筹协调。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光伏扶贫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改革,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因势利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光伏电站的组织运行机制,强化统筹协调,以更加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采取切实的措施,破解当前光伏扶贫工作中的难题。着力在提高光伏扶贫项目覆盖面、消灭光伏扶贫空白县(市)下功夫,扎实推进光伏电站建设,把光伏扶贫真正建成惠及南通老区贫困人口的民心工程。

  2、强化宣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针对有的对光伏扶贫认识不足,做好解疑释惑,大张旗鼓地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光伏发电扶贫产业政策、项目建设流程,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光伏扶贫产业是切实推进精准扶贫、节能减排、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抓手,从而自觉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二是围绕光伏扶贫项目解读、收益分配政策、管理典型经验做法、光伏发电系统的运维及管理、故障检修、光伏发电系统安全隐患与防范措施等开展讲解和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

  3、强化融资能力,加大投资力度。千方百计地募集更多的扶贫基金,提高光伏扶贫在产业扶贫中的投资比例,加大光伏电站投资力度。同时,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落实好金融扶贫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服务和产品,探索设立光伏发电投资公共担保资金,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贷款担保;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小额信贷;引导和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光伏扶贫保险业务,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电站投资商合作,降低光伏电站营运风险。

  4、强化过程监控,健全管理体系。为提高光伏扶贫工作水平和光伏电站运行效能,着力解决不同地区、不同镇村光伏电站建设技术把控、验收执行技术标准不一,施工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引导各县(市)加强光伏项目信息统计等基础工作,建立项目跟踪管理服务制度,严格把好项目实施的规划设计、工程造价、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使用管理等重要环节。尤其是进一步严格承建单位和准入条件,强化技术评审和管理,通过特许经营、招标或其他竞争性比选方式,依法依规、竞争择优选择有质量保障、信誉品牌良好、长期经营能力、有较强资金实力、售后服务完善的企业,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运维公司对村级、户用光伏电站管理和技术服务费用,依照法律、行政规章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

  (南通市“三会”调研组:王昀 程信武 胡际春)

编辑:徐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