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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别山革命老区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以河南省驻马店市为例

2021/03/11  浏览量:     

  为更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讲话精神和省市关于振兴大别山革命老区的意见,讲好红色故事,传承好红色基因,驻马店市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研究院成立红色文化调研组,于2020年暑期对所属全部九县一市进行了实地考察,各县区老促会、党史研究室、文广旅局、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积极配合,一起走访、调研、座谈、探讨。在此基础上,调研组掌握、梳理了本市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方面的第一手材料,现将其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应的对策建议总结、阐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驻马店市属于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大别山革命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众多,红色文化资源丰富,但分布不均衡,发掘、保护情况有差别。根据市党史办2010年统计的结果,驻马店市革命遗址、遗迹共有125处,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发展和对红色文化保护利用的日益重视,有些县对本县的革命遗址、遗迹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勘查、发掘,其数量有很大增加,如确山县计有82处、泌阳县计有40处,这两个县的数量已经与十年前全市的统计数目相当,目前全市革命遗址共计有500多处。相对来讲,山区县如确山、泌阳等遗址更加丰富,保护规划更完整,平原县则数量、力度都较小一些。需要注意的是,在为人熟知的传统红色强县和知名红色景点之外,如驿城区的杨靖宇将军故里和有“小延安”美誉的确山县竹沟镇,其他县同样蕴藏着虽不为人所知、但值得进一步发掘的红色资源和潜力。如遂平县以豫中抗日根据地旧址为代表的的遗址群,其现有知名度与自身历史价值不成比例;同时,各县区尚有很多未得到勘查标示或有效保护的遗址,甚至有些虽然立碑标示,但被村民堆放的杂物遮蔽,保护、宣传不力。

  (二)驻马店市革命遗址遗迹大多散点分布于山水自然和农村田园之中,具备较好的“红”“绿”结合、文旅融合条件,可以与乡村振兴计划等实现无缝衔接。许多县区可以根据自身特点,以“红”为魂,以“绿”为翼,整合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与历史文化旅游多种旅游资源,发展名胜山水游、农村休闲游。如确山县正在打造的“竹沟革命纪念馆—孤山冲革命旧址群”两点一线旅游线路,泌阳县积极争取“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泌阳段”建设项目,西平县棠溪源国家森林公园沿线的焦之岗战斗旧址、抗日军政干校旧址、新四军游击兵团驻地旧址,正阳县汝河故道风光带中的雷岗战役旧址等,都是风光优美的自然山水中镶嵌着红色革命遗址遗迹的宝石,“绿中透红”,精神资源与生态资源相互生发,既可以用革命遗址中内含的“初心”与“奋斗”精神引领当下的乡村振兴事业,又可以在旅游开发中以独具魅力的红色景观点亮绿色风景。

  二、存在问题

  目前本市革命遗址保护、开发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它们可以概括为“保护”和“利用”两个主要方面、八个具体问题。

  从“保护”角度来讲,包括:

  (一)重视程度不同。红色资源传统强县保护意识更加自觉,有些红色资源不很丰富的县区则保护意识平平。有些县区对于相关情况非常熟悉,谈起来如数家珍,有些县区则对于本县革命遗址遗迹的了解仍停留在十年以前的统计、认识之上,甚至对于革命遗址遗迹的具体位置、道路交通情况都不甚清楚;有的县近年来在较为重要的革命遗址修建了小型纪念馆、布置了展厅,并举行相关的党员、学生教育活动,有的县则于多年前立碑标示之后,很少问津、利用;有的县县乡村三级公路畅通无阻,却缺少通往比较偏僻的革命遗址遗迹的硬化道路等。

  (二)资金渠道不多。调研中,各县区都谈到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开发利用资金短缺问题,由于资金限制,人员的配备、场馆的建设、项目的开发都举步维艰,不能推动工作的快速进展。多数地方资金来源渠道不广,一般是政府财政调配和向上申请项目,但这些资金或者不够用,或者属专项基金,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的资金只能用于场馆修缮,不能挪作基建,使用范围受限。

  (三)管理归口不一。各县区的诸多革命遗址遗迹管理部门归口不一致,有的归民政部门,有的归所在区镇村,有的归退役军人事务局,还有的归个人,这样管理上权责不清,界限不明,影响到整体建设规划的设计,资源的统一调配,资金申报及使用的受限等。如确山县竹沟革命纪念馆归文广旅局,烈士陵园属退役军人事务局,虽然两家工作上相互配合,但因管理上归口不一,往往掣肘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从业人员缺乏。各县区的革命遗址遗迹保护中,普遍存在人员缺乏、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如大多数县区的党史研究室只有一人,研究力量严重不足;有些纪念馆负责人业务水平不高,展馆展品安排设计不合理,甚至墙体标语、对联存在文字问题;讲解员队伍不完整、不稳定,目前各县相关人员都是兼职且待遇不高,容易跳槽、流失等。

  (五)遗址民间纠纷。由于历史原因,许多革命遗址遗迹处于民居包围之中,民宅的楼房高度、建筑风格与革命场馆不协调,甚至场馆的土地面积都受到侵蚀;重要场馆扩建涉及到周边居民拆迁、土地征用等问题;某些遗址成为民宅、宅基地一部分,保护、修缮存在诸多不便;有的革命遗址所在地被卖给开发商,造成灭失性破坏;有的位于农村的革命场馆缺少围墙,行人、禽畜随意进入等,这些给保护、修复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往往产生复杂纠纷。

  从开发利用角度来讲,包括:

  (一)“红”“绿”结合不深。不少地方生态资源优越,红色文化底蕴也相当深厚,但在前期开发中,开发商只看重自然条件,不懂当地的革命历史极其重要价值,忽略了革命遗址的保护与开发,“绿肥红瘦”,使景区缺少一种精神的提炼,也浪费了具有人文价值的红色景观资源。如较早开发的遂平县嵖岈山风景区,是本市唯一的五A级景区,自然资源得天独厚,周边红色元素也非常丰富,其东门有知名爱国民主人士魏朗斋雕像及其开办的作为革命者摇篮的嵖岈山职业学校遗址,山下有著名的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旧址,附近还有豫中抗日根据地旧址等,但在前期的规划中,只重视自然景观的开发,忽视了这些宝贵的红色资源。

  (二)产业发展不够。目前驻马店市革命遗址遗迹处于从保护到开发的起始阶段,即使是红色文化历史地位最高的确山县,中共中央中原局旧址、竹沟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大的场馆也都仅供参观、学习,只重视教育功能,尚未形成旅游产业,没有与周围的山水融合构成配套景观。其他县区也都处于遗址保护的起步阶段,或者虽然有关于发展旅游产业的设想,也都未及实施。

  (三)创意产品不足。红色文化为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准备了丰富的资源,但目前相关创意体验型旅游新业态产品的开发远远不够,不能发挥创意经济的巨大效能;参观学习者往往走马观花,对于红色文化的了解浮光掠影,还没有形成吸引旅游者慕名而来、驻足停留的红色创意胜景;由红色文化主创的影艺文创产品的开发尚有巨大空间。

  三、对策建议

  基于本市革命遗址保护、开发中存在的上述问题,调研组通过与当地相关部门交流以及借鉴外地经验,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以供决策参考。在保护方面:

  (一)要高度重视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的意义。要抢抓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良机,在“摸清家底”的前提下,确定保护等级,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要长期保护和短期抢救相结合,要抢抓时间进行革命老人、后人、知情者的采访,记录口述材料,搜集相关文物;从保护出发,思考其与当地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的融合,乘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东风,积极争取相应的政策和财政支持。

  (二)建立多渠道投融资体制,为革命遗址保护与利用注入资本活力。一是主动作为,积极寻找“生财之道”,如新蔡县采用发行债券筹资的“小李庄模式”即是一个成功的范例;二是引导各类企业、民间资本参与红色旅游的开发经营,利益与精神并举,形成二者良性互动的保护开发模式;三是与扶贫基金相结合,利用扶贫基金上红色旅游项目,再以红色旅游效益回馈扶贫事业;同时,各个纪念馆、烈士陵园等要结合自身管理归属,利用好政策,积极向上申请建设资金。

  (三)确定一个管理主体,统筹规划红色遗址保护和利用。建议由县区镇、党史、民政、住建、土地、交通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革命遗址有人管,管得好;要注重规划引领,做好全市革命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整体规划,各县区镇据此编制具体实施方案。

  (四)强化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革命遗址研究、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整合现有力量,由党史研究室、史志办、纪念馆、文广旅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题组,发掘遗址史料,策划指导场馆展品布局、标语撰写;与黄淮学院相关研究人员、研究机构保持学术联系,进行校地合作,提高研究水平,提升革命遗址在学术界的认可度;引进现代数字电子科技技术,丰富、活跃展馆展品的展示样式。

  (五)研究制定法律、制度,立法、依法解决遗址民间纠纷,建立保护长效机制。遗址涉及到许多历史遗留问题,牵扯到多方利益,保护、开发中产生纠纷不易解决。可以考虑结合国家文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组织文物、土地、规划等部门,研究制定《驻马店市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条例》,保障革命遗址用地、扩建、修复和保护的顺利进行。

  革命遗址的开发利用中的问题,应从“认识”“理念”“创意”几个方面寻求相应的解决之道。

  (一)“红”“绿”结合不深入,归根结底是认识不到位,要充分认识红色文化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的价值。发展“红”“绿”结合的旅游产业,既是振兴发展老区经济、实现习总书记所说的“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必要路径,也是“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一个润物无声的育人举措。事实上,革命遗址往往星散于山岭河流之间,成为优美的自然生态中一个个具有精神性的人文景观,两者足可相得益彰。如泌阳县筹划的红二十五军“微长征”红色景观大道,贯穿该县正在倾力打造的核心景区(盘古山、铜山湖、白云山等),联通了无数个红色故事发生地,有知识,有美景,有故事,这种旅游线路必将给游客带来不同的游赏感觉。

  (二)革命遗址的开发利用,应以先进的全域旅游理念来指导。全域旅游追求的不是旅游人次的增长,而是旅游对人们生活品质提升的意义。相关革命遗址的开发要以提升服务质量为原则,发挥驻马店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品牌效应,以市民素质增加游客好感度;同时,景区道路车辆、民俗小吃、特产购物、特色住宿等设计都要体现人文化,展现革命遗址中蕴含的正能量元素,把革命文化中蕴含的“为人民服务”精神融入到当代生活中,提高游客的幸福感,扩大驻马店的美誉度、吸引力。

  (三)革命遗址的开发要利用好后发优势,以“创意”引领发展。其一是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文旅新业态、新服务。目前驻马店市几乎所有革命纪念馆普遍存在文物缺乏、展示形式静止单一、手段落后等问题。建议选择动人的战斗故事编创不同形式的脚本,利用数字电子技术、声光电科技手段,推出集娱乐性、参与性、体验性等于一体的新型旅游产品;其二是要注重文创产品推出,丰富宣传手段。建议支持深入开展本地革命史研究,编印、出版相关学术著作、革命读物;根据革命历史编创电视专题片、电视剧、音乐剧;利用微信公众号、快手、抖音等网络平台,不断推出精心制作的微视频等,通过各种手段扩大驻马店革命文化的知名度。

  总之,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重价值,要努力寻找各地革命遗址与当地山川风物之间“因地制宜”的契合点,既推动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又反哺于革命遗址的保护和革命精神的宣传。

  以上对于驻马店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方面的个案式思考,希望可以为大别山革命老区及其他地方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与借鉴。

  (张保华 王太广 陈渺生 马璐)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