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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关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领域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及效果分析调研报告

2022/09/14  浏览量:   作者:湖北省潜江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来源:中国老区网

根据中国老促会《关于协助开展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领域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及效果分析专题调研的函》,潜江市老促会由会长何伟、副会长孙士茂带队,组成两个调研组分别赴渔洋、熊口、老新、竹根滩、张金等重点老区乡镇开展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领域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潜江全境皆苏区。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腹地。全市国土面积2004平方公里,总人口103万人,辖1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个国有农场、10个镇、7个街道,素有“曹禺故里、江汉油城、水乡园林、龙虾之乡”的美誉。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村51个,贫困人口19370户64052人,贫困发生率12.3%。经过逐年脱贫攻坚,多次动态调整,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减贫21877户67232人,5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实现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政策执行情况及效果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胜利后,要设立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潜江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对标对表中央、省委文件,出台我市贯彻落实举措,把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作为推动老区振兴发展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着力点,坚持政策优化、政策宣传、政策落实“三管齐下”,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扎实开展革命老区乡村振兴政策执行情况的效益评估与分析,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当好参谋。

(一)“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效果明显

2021年,持续巩固脱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一是按照现行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认定条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将16440名脱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发放救助资金8399.57万元;对脱贫人口实施临时救助1933人次,发放资金422.5万元。二是继续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发放学前教育、义务段寄宿生、雨露计划等各类救助资金8399.57万元,发放助学金和免除学费2311.04万元,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失学辍学实现动态清零。三是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累计为患30种大病的3395名脱贫患者提供救治;脱贫人口住院就诊18626人次,医疗总费用1.3亿元,报销比87.61%。四是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将危房改造范围扩大到6类对象,对动态新增危房户应改尽改,2021年发放危改资金108.95万元,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确保脱贫对象住房安全精准精细保障。2021年共有因病、因意外导致贫困的522户贫困边缘户享受了“防贫保”政策,市太平洋保险公司共赔付资金310.28万元;全市脱贫户5.58万亩虾稻田受灾,保险公司理赔335万元。严格保障饮水安全,全市31处千吨万人以上规模农村供水工程达标正常运行,投入资金333万元实施巩固提升工程,完成老旧管网维修养护20余处。“两不愁三保障”织牢民生安全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坚实根基,老区人民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亟待建立救助标准逐年提升机制。

(二)调整优化产业就业政策增添活力

一是继续落实产业奖补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政策,共发放特色种植养殖补贴8199户1278.52万元,发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69.4万元,发放小额信贷584户2736.87万元,贴息935户292.25万元,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215万元。二是继续抓好消费帮扶,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消费帮扶政策,动员引导帮扶单位和工会职工采购,工会采购总额为1480.78万元,其中“832平台”采购额为599.97万元。三是持续开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返岗情况摸排,建立完善相关台账,通过线上招聘等多种渠道为用人单位和就业群体牵线搭桥,全市已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达19309人,为2020年底总数的100.45%,将原安置贫困劳动力的公益性岗位统一调整为乡村公益性岗位,由2020年的102个增加到2021年的220个,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26元。组织有培训意愿脱贫人口参加就业培训106人,发放补贴10.9万元。四是出台劳务品牌扶持政策,潜江市着力打造“潜江裁缝”劳务品牌,价值234.25亿元,广辟高质量就业途径。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出就业逐步转变家门口就业,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调整产业扶持和优化培训就业政策产生了“雁阵”效益,为推动乡村振兴集聚了资金和人力资源。

(三)特色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彰显“主力军”

深入对接全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突出重点,放大优势,坚定不移支持做大做强潜江龙虾、潜江虾稻、潜江半夏、潜江大豆等四大特色农业产业链。一是加大“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力度,全市建成高标准“虾稻共作”基地85万亩,2021年小龙虾产量15.75万吨,小龙虾养殖业产值达48.13亿元,潜江虾稻入围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二是抢抓全省道地药材发展机遇,建成百亩以上连片规模半夏生产基地10个,千亩连片基地3个,全市半夏收获面积1.8万亩,一批半夏加工企业稳步推进种苗选育、标准化种植、粗加工及中药饮片项目,加快补齐我市半夏产业链短板。三是成功建设万亩高蛋白大豆良种繁育基地,成立潜江市大豆深加工研究所,促进大豆转化增值。20多年来,潜江走出了一条产业振兴引领乡村振兴的发展之路,累计带动全市20万人就业增收、2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成功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先后获评中国小龙虾之乡、中国虾稻之乡、中国小龙虾加工出口第一市、中国小龙虾美食之乡。小龙虾产业的发展,释放出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生态效益。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和关键,对重点产业支持政策要摆在更突出的位置。实践证明,产业兴,乡村必振兴。

(四)高标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成为靓丽名片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2021年全市已完成全域村庄规划布局方案和249个“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的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应编尽编任务。二是提升农村道路水平,累计投资8.3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927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86座,创建全省美丽农村路656公里。后湖管理区、运粮湖管理区、熊口管理区和高石碑镇等4个区镇成功创建湖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行政村客运通达率100%。三是推进“厕所革命”,对农村户厕建改继续实行奖补政策,全面落实管护主体、制度、资金,2021年全市农村户厕建改4957户,整村推进13个村,累计完成农村户厕建改88530户。四是强化农村环境治理,投资约13亿元,新建污水处理站18座,污水提升泵站 42 座,污水管网约261.3km,9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基本管控。不断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转运体系,共配备村级保洁人员1600余人,电动垃圾收运车605辆,建成村级垃圾集并点680个,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累计投入造林绿化专项资金8000多万元,完成汉江、东荆河岸线35公里绿化,造林1150亩,基本实现岸线绿化全覆盖,汉江、东荆河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实施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是“窗口”和支撑,我们必须坚持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才能让改革熠熠生辉。

(五)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是时代赋予的新要求

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提升的基础在村(社区)。一是高标准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市442个村(社区)换届选举全部完成,干部队伍得到整体优化提升。二是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实施基层治理积分制管理试点,对辖区居民的综合表现进行量化管理,提升居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积分兑换11次,参与群众6000余人次,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三是提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打造成“五务合一”的综合阵地,今年争取财政资金380万元支持14个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四是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所有村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运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广“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市累计排查纠纷隐患8949条,成功调处8651件,其中一般矛盾纠纷2866件,重大矛盾纠纷425件,调解成功率96%。大力推进村(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呼唤乡村治理模式变革,治理水平更加高效务实。

(六)保护和传承红色文化绽放新益彩

为深入挖掘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老区精神。一是着力加强全市红色遗址遗迹调查保护工作,全市共有红色遗址遗迹124处,重点实施烈士陵园、红军遗址等纪念设施保护修缮。2021年,总投资 1.63亿元,努力打造渔洋镇“拖船埠红色美丽村庄”、老新镇“刘赤生烈士纪念馆”、熊口镇“红军街红色教育基地”、“潜江革命英雄纪念馆”等省级乃至全国“弘扬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示范基地”。编撰“潜江市红色遗址遗迹名录”。二是着力开展《潜江市革命老区发展史》“七进”活动。走进学校、社区、医院、企业等突出宣讲潜江老区发展史,牢固树立新时代价值观。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的典型示范作用,培育宣讲“生力军”。利用宾馆酒店、商超等阵地,外溢潜江老区发展新风貌、展示老区变化新风彩。三是着力红色美丽乡村建设,全市共投资2400万元建设提升美丽乡村37个,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质量,彰显红色文化主题,集约发展特色产业,留住乡愁记忆,共建生态文明。2021年,渔洋镇拖船埠红色美丽村庄接待市内外学习参观人员超万人。老区文化传承、老区精神宣传、老区资源保护和利用,深化了党员干部学党史、下基础、察民情、解民忧活动时效,培育了爱国主义热情。融合文旅、农旅立体发展,凸显了红色美丽乡村的“虹吸效应”。用“红色名片”打造了共同缔造的“品牌”。

二、存在的问题

(一)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亟待完善。一是职责不明。全国乡村振兴系统尚未出台“三定”方案,工作职责尚不明确;二是协调不顺。原有的各级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脱贫攻坚指挥部)已取消,目前各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局作为具体实施机构没有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工作极其艰难。

(二)部分到户政策亟待修订。一是有的政策仍沿用脱贫攻坚期的标准,不接地气不受群众欢迎。比如危房改造政策,现在仍然规定“一个人40㎡、两口之家50㎡、三口之家60㎡、四口之家及以上人平18㎡”,做房子对农民来说是一生的大事之一,江汉平原地区很多农民宁愿借债也要至少做一栋两间两层的小楼房,现行的危房改造政策,导致有的农房自愿放弃享受政策,或者因面积超标而不能享受政策,群众反响较大。二是有的政策程序复杂、限制条件较多,导致政策落实成效不高。比如健康帮扶政策,每年的医疗保险缴费过程中,涉及部门有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残联,涉及对象有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补贴方式是差异化补助,缴费方式有自行收缴、先交后返、部门代缴。有些对象是由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单位为其购买,因不是全额补贴,后期需要补交个人承担部分,有些对象已在异地参保或是购买职工医保,需要提供凭证后进行补贴,多种缴费方式造成基层在后期核实过程中负担加重,往往要花费几个月时间才能完成该项政策落实。

(三)乡风文明建设亟待加强。一是文体设施缺乏,导致一定程度的存在麻将风赌博风;二是信仰匮乏,封建迷信活动时有发生;三是环境治理空乏,配备的环保设施得不到充分利用,少数村庄环境和庭院环境存在脏乱差现象等等。

三、工作建议

(一)高站位理顺职能。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一是建立乡村振兴大格局。要建立“党委负责,政府主抓,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协调,其他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建议各级党委成立“乡村振兴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局,切实加强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力量和统筹协调力度。二是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抓紧调研出台各级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三是深学笃行践行,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作为振兴老区发展的行动指南。

(二)高标准完善政策。各项政策应适应乡村振兴的大背景,更要回应群众期望和呼声。一是尽快调整危房改造政策,确保该政策既惠及困难群众,又能为乡村振兴尤其是美丽乡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完善健康帮扶政策,由卫健或医保部门牵头,统筹整合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制定统一的缴费方式,避免多头缴费,造成工作往返,给群众带来不便。

(三)高质量创建文明乡风。一是以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长效机制,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以党组织为核心,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带头参加环境整治、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三是以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文体广场、图书室、老年活动室、乡村大舞台等设施建设,常态化开展科技、文化、送戏下乡等活动,满足村民精神生活需求;四是以创新治理模式为动力,成立各种协会自治组织,调动乡贤牵头、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倡导喜事(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新生活;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平等、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大力选树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来传播乡村生活正能量。

编辑:周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