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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红色遗址遗迹专项调查报告

2023/09/06  浏览量:   作者:通山县老促会  来源:中国老区网

为了有效保护利用好通山县红色文化资源,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新时代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红色遗址遗迹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鄂老促字〔2021〕22号)精神,通山县老促会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积极支持配合,组织专班对全县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通山县红色遗址遗迹基本情况

通山是一片红色的热土,是全国最早举行秋收暴动、最早成立县级工农政府的县,2016年10月20日,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在《湖北日报》登载《伟大壮举不朽丰碑——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中指出,冷水坪、九宫山是1936年底湖北地区“最后两块游击根据地”。在中国革命战争的艰难岁月里,英雄的通山人民前赴后继、英勇斗争,谱写了气壮山河的红色史诗,为后人留下了值得学习和传承的伟大精神财富。通过全面摸底和实地调查,全县红色遗址遗迹在12个乡镇及九宫山风景名胜区都有分布,共有红色遗址遗迹数量266个,其中组织机构类166个,重点人物类62个,重大事件、战役类15个,重要设施类23个。这些遗址遗迹中,已经得到保护、修复及立碑、铭文的仅28个,未有效保护238个。

通山县在红色遗址遗迹保护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对县工农政府委员会所在地、彭德怀旧居—圣庙进行了修复,对通山县革命烈士陵园进行了易地重建,为全县2860名革命烈士立了墓碑(全县有名有姓革命烈士共有5066名)。特别是2021年,在多方努力下,推动厦铺镇冷水坪村入选全国红色美丽乡村庄,实施了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冷水坪遗址群的保护修复,冷水坪烈士陵园扩建工程已经基本完工,湘鄂赣省委、鄂东南道委冷水坪旧址搬迁修复工程已经完成房屋主体结构,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改建工作及史料收集整理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分散在三界其他5个村的40余个遗址遗迹保护修复和立碑挂牌工作正在加快实施。同时,还有黄沙铺镇、燕厦乡、慈口乡、厦铺镇、南林桥镇等几个重点老区建设了乡镇革命烈士纪念碑和革命烈士陵园等纪念设施。大畈镇白泥村村民筹资100余万元新建了大畈白泥革命烈士纪念碑,修复了通山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旧址—谭氏宗祠、萧克允烈士墓等6处红色遗址。燕厦乡畅周村筹资40万元修建了叶畅周烈士纪念碑及完成了其他5处红色遗址遗迹的立碑挂牌保护。大路乡焦夏村夏桂林故居正在筹备修复中。

通山县红色遗址遗迹开发利用目前处在起步阶段。冷水坪被中组部和财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红色美丽示范村(湖北省16个)、咸宁市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南林桥镇石门村为通山县红色教育基地。大畈镇白泥谭氏宗祠为大畈镇红色教育基地。县档案馆建立了通山百年党史展览厅。鄂南第一个党支部所在地镇南中学的党史展览室正在抓紧筹建中。仍有大量具有开发价值的遗址遗迹亟待保护、开发、利用。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调查,通山县红色文化资源建设、管理、运用中,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保护意识不够。本次调查认定的266个红色遗址遗迹,除南林桥镇石门村在驻村工作队支持下,建设了楚王山革命烈士纪念园、石门村纪念馆外,其他乡镇的红色遗址遗迹都没有提到保护日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修复,不少红色遗址垮塌或被村民拆建,甚至很多已经不复存在,遗址遗迹毁损严重。加之,全县文物管理和党史专业人才缺乏,制约了革命文物的勘察、整理、保护、申报等工作。

二是宣传力度不够。近年来,通山县党史部门及老促会先后编写了《中共通山县党史》、《通山人民革命史》、《通山县革命老区发展史》,基本反映了通山县的革命历程。但对于彭德怀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通山的活动情况、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冷水坪在中国革命史上的地位及重要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深入挖掘和宣传推介不够,运用通山的红色历史及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对党员干部和通山人民的宣传教育不够。比如,对通山是全国最早的秋暴地、全国第一个成立县级红色政权,鄂南第一个党支部—镇南中学党支部等等充分挖掘宣传不够,知晓度不高,没有充分反映出通山革命史的历史地位。

三是经费投入不够。通山红色遗址遗迹修复主要依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比如烈士陵园的修建和革命烈士墓碑的树立,都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筹集资金并组织责实施。上级项目资金来源渠道较少,县财政没有专项预算,其他部门及乡镇政府基本上没有投入,与红色文化相配套的绿色产业发展资金缺口大,需要整合力量、统筹立项、加大投入。

四是开发利用不够。目前,全县没有一个经国家有关部门命名的红色旅游景区,甚至没有一个部门命名的红色景点,也没有名副其实的红色旅游线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历史文物轻革命文物的现象。一些重要的红色遗址遗迹没有列入保护范围,有的年久失修,有的损坏严重。有的尽管列入了保护名录,也立了牌子,但由于管理措施滞后,责任难以到位,资金难以落实,造成不同程度的风雨侵蚀、严重损坏。还有些红色遗址遗迹,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不明确,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造成管理和保护措施缺位及无序修复、抢争资源,也为今后的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带来隐患。

三、几点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忘记老区,就是忘本;忘记历史,就是背叛。”并要求“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资源利用好”。保护利用好红色遗址遗迹,既是党中央的要求,也是通山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全县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这次全县红色遗址遗迹专项调查工作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了通山红色文化的精华,发现了保护利用红色“两遗”好的典型经验,感受到全县人民积极保护利用红色资源的热情和期盼。同时,针对红色“两遗”调查、保护、建设、利用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思考和探索解决办法。

突出重点,做好结合文章。全县红色遗址遗迹保护修复及开发利用,首先要坚持规划先行、护用结合、开发有序、打造品牌,突出重要组织机构驻地和重要活动地、重要人物故居旧居、重要革命烈士纪念地的保护利用,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修复相结合。对红色遗址、重要人物故居旧居在古民居内的,优先列入保护修复范围。二是与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相结合。对旅游景区景点开发范围的红色遗址遗迹,在景区打造的同时,将红色遗址遗迹的保护修复列入打造范围,优先申报项目和命名,赋予旅游区红色文化内涵,使红色文化资源真正“红”起来,形成特色亮点,成为叫得响、打得出的通山红色旅游品牌。三是与红色教育基地建设相结合。对已经基本具备条件的红色教育基地,要进一步挖掘收集历史资料,完善配套设施,培训配备讲解人员,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促进红色文化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四是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将红色遗址遗迹保护修复及开发利用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要内容,加大推进力度,安排专项资金。

加大投入,整合各方资源。一方面,要积极做好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开发项目谋划储备,加大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加强项目申报项目,争取支持。另一方面,要按照四个结合的原则加大部门项目资金整合,住建、文旅、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改、交通、财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将红色遗址遗迹的保护利用同项目建设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把资金投向红色遗址遗迹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县财政要安排红色遗址遗迹保护修复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形式支持行动快、成效好的乡镇和单位。

强化宣传,擦亮红色名片。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老区精神和红色文化宣传力度。重点挖掘彭德怀三进通山及其他国家领导人在通山的革命活动情况、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活动情况及历史地位、鄂南第一个党组织、全国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的革命故事和历史意义,宣传以华鄂阳、阮旦明、成子英、夏桂林、叶金波等为代表的通山藉优秀儿女及老区人民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事迹等。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采取写文章、拍视频、编演文艺节目、宣讲红色故事、开展红色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系列宣传,发挥好红色文化的吸引和辐射作用,把红色通山推向国内、国际大旅游市场,进一步提高通山革命老区在全国的地位和知名度,以利于更好地争取上级对通山老区建设更大的支持。同时,要在对全县重点红色遗址遗迹及重大历史事件调查认定的基础上,精心组织编写出版《通山红色印记》。

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全县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利用,是一项抢救性的工作,系统性工程。从目前形势上开,县内红色遗址保护修复迫在眉睫。建议县委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的责任,迅速制定全县红色“两遗”保护利用方案,整合各部门资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做好全县红色遗址遗迹名称及调查资料的认定,公布全县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名录,制定重点红色遗址遗迹及重要人物故居旧居保护利用规划,多方筹措资金,尽快启动实施纪念地立碑、铭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适当奖补的原则,推动乡镇因地因事因点施策,采取不同的保护利用措施加快保护修复。可根据红色遗址遗迹的现状,采取修复、立碑、挂牌、铭文等方式。

编辑:王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