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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史话系列】一切为了人民健康

——红色医疗卫生史话

2021/08/26 浏览量: 作者:《中国老区建设》记者 曹晖  来源:《中国老区建设》

  新四军一师的后方医院,平时驻地人民看病,分文不收,随到随看,还经常到群众家里送药打针。图为新四军后方医院病房一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在重大疫情面前,我们一开始就鲜明提出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我们党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是一以贯之的。回顾党的百年历程,即使在革命战争年代极端困难的条件下,都坚守“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医疗卫生事业起源于中央苏区时期。中央苏区提出“一切为了伤病员”“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针。《吃水不忘挖井人》这篇课文,记述的就是当年中央苏区为了让老百姓喝上干净、卫生的水,毛主席带领红军和当地老百姓在瑞金沙洲坝挖了一口“红井”。红井现在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医疗卫生事业的一个标志。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医疗卫生事业,始终贯穿着群众路线这条主线。“医疗卫生需要群众”和“群众需要医疗卫生”是革命根据地医疗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革命根据地的医疗卫生事业,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

  中国共产党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在医疗、防疫、个人卫生、公共卫生等方面采取了许多举措,在社会经济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基本解决了军队和根据地人民缺医少药的问题, 根据地医疗卫生事业是“人民至上”的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事业的伟大开端!

艰辛的探索

  在革命根据地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军队的发展和根据地政权的存亡,关系到中国革命事业的命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医疗卫生事业,和军事、政治任务一直密切结合。

  革命根据地的医疗卫生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三个时期,为解决士兵的伤病问题和保障军民的健康,根据不同阶段的客观历史条件和现实需要,在党的决议、军队的命令或根据地政府的施政纲领确立的制度性文件规范下,进行的艰辛探索,在满足革命战争需要、促进军民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医疗卫生建设尚处于初创阶段,主要是围绕红军部队的医疗卫生工作而开展。

  1929年12月28日至29日,在人民军队建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古田会议,提出了卫生工作的一些重要原则和基本制度,如领导重视原则、健全卫生组织原则,优待伤病兵制度、改进医疗作风制度。“古田会议决议的贯彻实施,使人民军队的卫生工作肃清了旧军队的影响,走上了新式的革命的卫生工作道路”。

  尽管这些原则和制度是针对红军卫生工作而言,但红军部队的医疗卫生活动有力地推动了革命根据地的卫生建设。红军部队所建立的医疗卫生制度对革命根据地的医疗卫生工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

  红军部队的医疗卫生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到全的发展过程。

 

  1927年至1930年是红军医疗卫生工作创始阶段。

  红军最早组建的医疗卫生机构,是1927年 9月底毛泽东率领的秋收起义队伍组建的卫生队。10月7日,茅坪红军医院正式建立,成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第一个相对稳定的治疗伤病兵场所,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红军行军作战的后顾之忧。

  1928年4月,南昌起义和秋收起义部队在井冈山会师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后,团编卫生队、营设卫生员,负责平时治疗和战时救护工作。1928年夏,红军医院由茅坪迁至大井。为解决伤病员分散居住问题和便于统一管理,1928年10月,小井医院建立。1929年6月,蛟洋红军医院在上杭县建立。1930年初,在龙岩爱华医院的基础上闽西红军医院建立。同年,红一方面军在吉安成立了红军总医院。

  从1930年到长征前,红一方面军在中央根据地建立了后方医院10所、预备医院10所、兵站医院6所、残废医院2所、疗养院1个。红军医院等卫生机构直接目的就是处理红军士兵伤病问题。但是,红军医院需要协调处理的各种关系却相当繁杂。如伤病兵与红军医院的关系,后方医院与地方根据地的关系,后方医院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医务工作者与伤病员及群众的关系,医院内部的管理、住院伤病兵的管理等,都需要进行制度化的规范。

  1929年,红四军军部成立了军医处,各纵队设立了卫生队,形成了红四军中初步的相对统一的卫生管理机构。

  1930年9月25日,红军第一方面军总政治部印发了《红军士兵会章程》。章程规定了各级士兵会的组织系统,连士兵会规定了5名委员,卫生委员排在第二位;团营士兵会和直属士兵会规定了4个科,卫生科排在第一位。章程还规定了士兵会在卫生方面的几项重要工作。《红军士兵会章程》中关于部队医疗卫生方面的规定,在部队医疗卫生管理机构尚未健全的时期,对红军医疗卫生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931年4月,总军医处成立,标志着红军确立了独立的专门的卫生管理机关。

  1932年以后,各部队卫生机构有了基本上统一的编制:方面军、军团编设卫生部,下设医务科、材料科、管理科、担架排、运输排、看护班和看护训练班;师编设卫生处,团设卫生队,连设卫生员。

  中央革命根据地时期,红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逐步独立和完善,总卫生部于1933年颁布的《卫生法规》确立了“医院、部队的各项医疗、卫生防疫、药材等方面的制度”。从总军医处的成立到《卫生法规》的颁布,红军初步建立了军中医疗卫生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促进了军队卫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稳定化。
新四军一师的后方医院,平时驻地人民看病,分文不收,随到随看,还经常到群众家里送药打针。图为新四军后方医院病房一角

  随着红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各革命根据地地方各级医疗卫生组织也逐步建立起来。

  湘鄂西省苏维埃政府内务部就设立了卫生科,医疗机构为军民共用。

  1930年赣东北苏区在创建红军医院时,就创设了工农医院、工农药店等服务于普通民众的医疗机构。

  “1931年9月鄂豫皖特区在内务委员会之下设立了卫生局,负责制定卫生计划和工作条例,办理饮食清洁、医院登记、防疫检查等。县级苏维埃政府设有卫生科,区、乡苏维埃也设有负责卫生的委员。”

  1933年底,红军部队系统与苏维埃政府系统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卫生组织体系。各革命根据地各具特色的医疗卫生组织,不仅为军队和根据地人民医疗卫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而且为此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卫生组织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特别是1932年1月红军总卫生部制定的《中国工农红军医院政治机关工作暂行条例》,为红军医疗卫生工作服务服从于革命事业奠定了重要基础。

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辟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处于被分割包围的状态。一方面,日军的残酷“扫荡”严重破坏了根据地的生产和生活,既增加了军民发生疾病的风险,又给医药供给和卫生管理带来了极大困难;另一方面,卫生部门须随着部队的分散活动而分散运作,加剧了卫生力量不足的状况,加大了卫生保障的难度。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民主根据地结合抗战时期的新形势、新特点,因地制宜,形成了服务抗战的行之有效的医疗模式和卫生保障体制。

  因为各敌后抗日根据地之间交通不便,军委总卫生部对各根据地难以实现全面的业务领导。各根据地大都形成相对独立的卫生组织体系。

  晋察冀抗日根据地。1938年至1940年,晋察冀军区设卫生部,对内设医务科、保健科、材料科、管理科,直接领导的后方医院、卫生学校、卫生材料厂;同时,对晋察冀军区下的第一至第五军分区卫生部,以及冀中军区卫生部进行业务指导。冀中军区卫生部又与第六至第十军分区卫生部形成业务指导关系。1944年10月至1945年8月,晋察冀军区卫生部直接领导直属卫生处、白求恩卫生学校、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与其下的冀晋、冀察、冀中、冀热辽四个军区卫生部形成业务指导关系。

  晋绥根据地。1937年8月,八路军一二O师成立军医处。1940年11月,晋西北军区成立后,师军医处改为军区卫生部,直接领导野战医院、皮肤所、卫生学校和制药厂,同时对第一至第四军分区卫生部和大青山骑兵支队卫生处进行业务指导。1942年10月改为晋绥军区后,军区卫生部有医务科、卫生科、材料科、管理科、供给处、政治处六个下设科室。至1945年,晋绥军区卫生部之下有3个军区卫生部、1个直属军分区卫生处和5个旅卫生部与其形成业务指导关系。

  晋冀鲁豫根据地。1937年底,八路军一二九师只有师卫生部和2个旅卫生处、5个团卫生队,至1940年底,随着队伍的发展壮大,卫生机构也迅速扩大。1940年12月,师卫生部与第十八集团军前总卫生部合并成第十八集团军野战卫生部,下设医政科、保健科、药房、手术组,并直接管理卫生学校、自求恩国际和平医院、附属医院、野战医院、兵站医院、残废疗养院、野战卫生材料厂,其下还有12个旅卫生处、1个纵队卫生处、1个总部直属卫生处、1个师直属卫生科、4个军区卫生部受之业务指导。至1945年8月,整个晋冀鲁豫军区下有4个军区卫生部、4个纵队卫生部、21个军分区卫生处、14个旅卫生处。

  山东抗日根据地是由八路军一一五师和山东纵队共同创建和发展起来的。两者合并之前,各有自己独立的卫生组织序列。1943年3月,成立新的山东军区,八路军一一五师卫生部与原山东军区卫生部合并,领导6个军区卫生处、13个主力团和特务团、教导团卫生队。至1945年7月,发展到5个军区卫生部、8个师卫生处、12个警备旅卫生处。

  华中根据地。1938年2月新四军正式成立新四军军医处。1940年11月,华中总指挥部在苏北盐城成立。这样,在华中根据地的军队卫生系统就有新四军军医处和华中总指挥部军医处两个并列的领导机构,除了各自的下设科室外,还分别领导各下属指挥部、支队、纵队的军医处。皖南事变后,1941年1月底,新四军军部重新组建,军卫生部同时成立,下辖苏中、苏北、苏南、淮南、淮北、鄂豫皖、皖江7个军区卫生部,以及独立旅、浙东纵队卫生部,形成了包括下设科室、后方医院、医学院校、制药厂,以及师、旅卫生部(科),团卫生队,营卫生所,连卫生员在内的庞大的但分工明确的军队卫生系统。

  相对于其它抗日根据地,陕甘宁边区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就。
1941年,毛泽东在延安为中国医大14期学院题词“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图为毛泽东与医务工作者的合影

  卫生机构设置的制度化,明确了各部门、各层级的权责,有力地推动了卫生运动的开展;保健制度、保育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深化了预防为主的健康管理理念,提高了防疫工作的成效;监狱卫生制度的创建,既扩大了边区卫生工作的覆盖面,也彰显了中共民主政权的性质和人权理念;人才和药材促进制度有效地壮大了边区的卫生力量,加强了卫生工作的物质保障。

解放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医疗卫生工作开始往专业化发展,为全国解放后的医疗卫生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依然面对着各种疾病和传染病的威胁,医疗卫生工作任务依然十分严峻。但在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的根据地建设过程中,各根据地政权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处理防疫卫生工作时,已能把执行卫生制度同行政管理进行一定的结合,再加上卫生技术力量的不断加强,卫生防疫的效果已较前两个时期显著。
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医疗卫生工作开始走向专业化。图为孟良崮战役,华野卫生部第11军医院野战手术队石膏组

  抗日战争胜利后,疾病瘟疫成了陕甘宁边区人口高死亡率的主要原因。陕甘宁边区将群众防疫摆在民众卫生工作的首位。各个地区在防疫卫生工作中探索了一些有益的做法。马栏区成立防疫委员会后,将全区按地域分成十个“卫生区”,各区由专人负责督促检查,并规定每星期日为卫生日,进行清洁卫生运动,防疫委员会每个月进行一次大检查。延长县,由乡长担任卫生主任,乡代表担任小组长,经常督促乡民讲究卫生。

  1948年2月7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出了《切实组织好各地防疫治疗工作》的指示,初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疫病防治模式。

  随着疫病的连年发生,边区政府逐渐意识到在疫病流行季节才开始重视和宣传防治工作,往往无法避免疾病的发生。1948年12月28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就发出了《关于开展一九四九年防疫卫生工作的指示》提前对下一年的卫生防疫工作进行布置。这种前瞻性的布置和多方位的准备预备,是根据地防疫制度的一大进步。

  解放战争期间,东北解放区鼠疫等传染性疾病频发。在防治鼠疫的过程中,解放区政府逐渐形成了一套细致的传染病疫情应对和预防制度。1948年5月2日,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的《传染病预防暂行条例》,较以往更加详细系统地规定了通知报告制度和处置办法,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模式。在建立基本防疫制度的基础上,东北行政委员会还对一些常发的严重传染病制定了专门的防疫制度。

  从土地革命战争开始,许多根据地政府的施政纲领就有免费医疗的设想,但受客观物质条件和医疗卫生力量的限制,免费医疗无法普遍实现。抗日战争时期,一些根据地群众逐渐能够以较低的药费负担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但免费的具体人群、补助的标准、收费的规则等问题没有进行具体规定,在解放战争时期的医疗制度建设过程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

  华北区在公立医院和医疗队免费医疗的实施方面,对于补助标准、享受条件、实施办法等有了具体的规定。为了保证这些免费医疗的实施, 1949年6月30日颁布的《关于华北区公立医院工作方针的指示》要求,县级以上的医院和诊疗所,在其建设和药品器材、用具的补充上,实行公费建立,工作人员按编制实行供给制或薪金制,办公杂支等费用也由公家报销。

  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开展防疫卫生运动的过程中,已开始关注食品卫生问题,并作出了一些相关规定,但大多是诸如“要煮熟饮食、不吃腐败变质食品”、“要剿灭苍蝇,不让苍蝇污染食物”等一些日常饮食习惯的规定,专门性的食品安全与卫生规定很少。解放战争时期,在牲畜屠宰、冷饮冷食等易发疫情领域开始有了专门的制度规定。

  解放战争时期,医疗卫生管理工作面临着客观环境和条件的极大变化,但并未出现明显的措手不及等不适应情况,而是结合新情况,继承和发展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的卫生管理理念、制度,较好地实现了环境卫生与卫生设施建设相结合,健康保健、疾病预防与疾病治疗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卫生运动相结合,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与卫生管理相结合。这些成就,与革命根据地政权长期卫生制度建设经验的积累是分不开的。
 

“群众需要医疗卫生”和“医疗卫生需要群众”

  20世纪20年代,“中国人民死于疫病的,其高率超过欧洲五倍有奇。世界上的国家,其人民为疫病而死的,要算中国同印度为最”。

  这是在当时中国农村极其落后的卫生环境和医疗条件下必然的结果。革命根据地的建立,为革命根据地卫生状况的改变带来了契机:卫生宣传提高了根据地人民的卫生意识、改变了他们的卫生习惯;人民军队建立的卫生设施减轻了百姓的疾苦;医疗活动打击了封建“神医”,提高了根据地人民对生老病死的科学认知。
红军在长征路途中,虽然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形势常常十分危急,但也从未疏忽对群众的关怀,身体力行宣传红军的作风和宗旨。虽然红军自身都物资短缺匮乏,但仍尽其所能帮助穷苦大众。红军的卫生人员也经常为沿途百姓看病。图为1933年开始至长征时期,红一军团二师三十团三营九连卫生员使用的注射器

  近代中国农村的落后状况,注定了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卫生建设是极其困难的。动员各种力量,多渠道解决医疗卫生的供给问题,是当时医疗卫生工作领域的一个重要主题。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是在当时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实现基本医疗卫生保障的重要法宝。

  革命根据地的医疗卫生工作,将“医疗卫生需要群众”和“群众需要医疗卫生”作为医疗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并以制度化方式有序推进。在这一过程中,真心为群众着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使群众在卫生运动中直接受益,成为撬动群众参与医疗卫生建设热情的真正杠杆。

“群众需要医疗卫生”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因为根据地本身的医疗卫生条件十分落后,红军部队的防病治病需求也经常无法满足。但根据地政权从经济、政治、社会层面,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为根据地人民建立了有利于卫生健康的制度环境。

  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之前,各根据地就已经注意到了当地群众的卫生健康问题。如1931年9月6日《中共赣东北省代表大会关于苏维埃工作决议案》针对赣东北苏区群众的高疾病率和死亡率,要求各级苏维埃尽快增设卫生委员会或卫生委员,切实加强卫生运动,让普通的劳苦大众能够具备一定的卫生常识,可以“自己起来注意个人的和公众的卫生,以减少疾病和死亡"。

  1931年10月30日,《万载全县工农兵第二次代表大会卫生问题决议案》为改变万载农民对于卫生“丝毫不懂”“县区各机关亦是完全忽视”的状况,将卫生运动确定为“迫不容缓”的任务。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面对苏区的防疫现状,1932年1月12日,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第四次常委会为保障工农群众的健康和预防瘟疫发生,决定举行全苏区防疫卫生运动。1932年1月13日,《红色中华》社论刊登了项英的《大家起来做防疫的卫生运动》指出瘟疫问题是关系群众健康和革命力量的重大问题。因此,社论在最后的几句呼吁和号召,都是以群众作为中心词:“各区政府各红军应当领导群众去做防疫的卫生运动”“各群众团体要领导群众积极参加这一运动”“各红军的医生同志要努力向群众做卫生宣传工作”。

  1933年,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卫生运动纲要》指出:“苏维埃政府是工农自己的政府,他要注意解决工农群众一切切身的痛苦问题,污秽和疾病就是他们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为保障劳动工人的身体健康,闽西根据地通过工农兵代表大会决议案、工农兵代表大会法案、苏维埃政府布告和通告等形式,规定了一系列事关工人劳动卫生和病残保障的条例与制度。

  1930年2月,永定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决议案“保护劳动法”部分的第十三条保证了工人的休息,规定“工人开会,及例假、纪念的休业期间,老板须照给工资”。

  1930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了劳动法案,针对不同工人群体分章节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此外,还对女工和青工的保护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为了保障实施,1930年11月闽西苏维埃政府布告第四号颁布了劳动监察条例,明确了违反相关法案的具体处罚措施。1931年4月,闽西苏维埃政府关于“目前经济政策"的布告第十二号,在劳动问题上也再次重申。

  除了劳动监察,之后的工农兵代表大会也对法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在闽西劳动法颁行两年后,1932年3月召开的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指出了闽西各级苏维埃政府没有积极领导和帮助工人群众实行劳动法令的不足。为此,大会规定了实行劳动法令的办法,要求各级苏维埃政府要马上实行。同时该办法还专立了卫生条款。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人民的卫生医疗工作,并不是孤立地进行,而是与抗战活动和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密切结合,在这一过程中,注重把握现实条件,力所能及地为根据地人民提供卫生服务。
陕甘宁边区的医务工作者下乡

  加强各级干部的群众观点,深刻认识“救命第一”的意义,以高度热情为民众服务,是晋察冀边区开展民众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原则。通过走群众路线,把行政、技术、药品和群众医疗卫生工作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解决根据地人民的医疗卫生问题。

  1942年3月14日,晋察冀边区召开首次军政民卫生联席会议,会议作出了以下决定:(一)普遍开展春季卫生运动;(二)发展边区医药事业;(三)优待与资助医师;(四)发动各专区建立医学研究或成立医师救国会。

  1945年5月27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民众卫生医疗工作的指示》。梳理了边区政府在处理根据地人民医疗卫生问题上的一些制度和原则。

  解放战争时期的医疗卫生制度建设,除了在卫生防疫、公共卫生、妇幼保健、人才培养等领域得以更加科学化和专业化的制度完善。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通过一些零散的规定对妇幼保健,特别是妇女的劳动卫生进行了初步的保护;抗日战争时期,在战时儿童保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妇婴保健工作在物质技术条件和制度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托儿所的保姆,不仅仅是在照顾小孩子的吃喝拉撒,更是在“为革命后代的保育事业而献身”。制度建设方面,开始出台专门的妇婴保健规定。1948年3月,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了《婴儿保育暂行办法》《产妇保健暂行办法》《婴儿保育暂行办法》。这些规定在调动妇女的革命积极性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作为专门性的妇婴保健法规,对于妇幼保健制度的专门化发展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公营工厂工人并没有单独的疾病保障制度。抗日战争时期,公营企业的职工,也不可能完全实现“免费治疗,工资照发”的疾病保障。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于1948年11月发布了《西北公营工厂工资制度提纲》。中国共产党自建党起就立志改善工人的处境和待遇。根据地政权根据客观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量力而行,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局部执政的过程中,一切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的生动表现。

“医疗卫生需要群众”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工农红军和根据地的医疗条件十分落后,医生不足、药品短缺,伤病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广大群众的鼎力支持。

  虽然没有医疗卫生方面的专业知识,但普通群众也被广泛动员起来,力所能及地支持红军医院的诊疗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938年7月10月在五台县河北村医院,年约10岁的少年儿童参加野战医院的医疗救助工作

  红军部队的后方医院大多是利用农村根据地民房因地制宜建立起来的,这离不开当地群众的慷慨付出。设立红军医院的消息一传到蛟洋,“全村的干部、群众立即行动了起来,有的准备米菜,有的送来柴火,有的安置床铺。他们腾出了七座平房,打扫得干干净净,把门板、木板放在木椅子上搭成床铺再加铺几寸厚的干稻草。木板不够,就把稻草铺在地上。一切都安排停当了,只等亲人到来”。

  红军医院人手紧张,为数不多的医生和护士仅完成医护工作都应接不暇,医院的其他杂务大多是靠当地群众的热情参与。他们上山砍柴,送给医院,还帮助烧火煮饭菜,妇女们则组织了洗衣队帮助伤病员洗衣服、被子、毯子。

  各地群众组织了担架队,负责运送伤病员,为前线的红军部队解决了输送伤病员的问题。当敌人进攻,医院撤退时,还是群众承担起了保护伤病员的工作,他们“一般一家负责一个,多的三个,少的两家一个”。

  战争损伤、病痛折磨对于伤病员来说,不仅需要肉体上的医治,也需要精神上的慰藉和鼓励。根据地群众在慰劳伤病员方面充当了最为主要的角色。抬送伤员时,一路上,各个村子都组织了慰劳队,担架队一到,用哨子一吹,慰劳队都来了,送茶给他们喝,送点心,送鸡蛋给他们吃,给伤员喂饭,还帮助洗衣、补衣等等,那就像到了家里一样。

  红色根据地时常处于国民党的经济封锁下,药材匮乏,食品短缺。当地一些药店帮忙四处采购,群众也是长途跋涉上山采药,不辞辛劳地制作担架等简便的运送伤病员的器材。

  根据地群众对红军部队医疗卫生工作的热情支持,减轻了红军医院的人力物力负担,也是对红军战士精神上的激励。
 

  1935年中央红军第一次攻下遵义,原地进行修整。驻扎在城郊桑木垭的前哨连有一位十分年轻的卫生员,给老百姓看病、送药、打针。由于医术高超,周围数十里的百姓纷纷前来求医问药。某日傍晚一名王姓小孩哭着跑来哀求,请他到离驻地十多里远的地方为其病重的父母看病。卫生员不顾数日疲劳,连夜赶去给其父母看病、喂药、打针,直到天明时患者脱险后才返回驻地。 回到驻地后发现部队已经离开,连长留下字条托房东转交给他:“部队要执行紧急任务,不能等你,你回来后,立即向桐梓方向赶来。”卫生员立即向连队出发的方向赶去,但被热情送别的群众耽误了时间。就在这时敌人恰巧赶到,俘虏了卫生员,并将其枪杀于桑木垭场口。老百姓将其尸体就地安葬,因不知其籍贯和名字,群众只得称之“红军坟”。后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原校长钟有煌同志证实,这名优秀的卫生员名叫龙思泉,广西人,1929年参加百色起义,并加入中国共产党,隶属红军三军团五师十三团二营。

编辑:田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