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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共产党兴安盟中心旗委和中共兴安盟委成立始末

2021/07/20

  “盟”作为行政区划建制,沿用了清朝时期盟旗制度时的旧称。“盟”相当于地市级行政建制,“旗”相当于县(市)级行政建制。兴安盟与锡林郭勒盟和阿拉善盟是目前全国仅有的三个盟。2007年和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分两批确认兴安盟各旗县市全部为革命老区,享受国家和自治区针对革命老区的多重优先扶持政策。

  1945年12月,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西满分局、东北民主联军西满军区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创建巩固的东北革命根据地”的战略方针,陆续向内蒙古东部地区派出大批军政干部,大力开展民族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建党建政,开始创建巩固的东蒙古革命根据地。在此期间,作为内蒙古东部地区的政治中心——兴安盟地区党组织的建设,伴随着内蒙古东部地区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而相继建立,并在创建东蒙古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加以完善和发展,成为领导兴安盟革命斗争取得胜利的核心力量,对内蒙古各民族的统一和解放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内蒙古东部地区民族解放运动和内蒙古自治运动的发展进程中,在兴安盟地区先后建立起来的党的各级组织有东北民主联军西满军区驻王爷庙街办事处、中共东蒙古工作委员会(简称东蒙古工委)、中共兴安省工作委员会(简称兴安省工委)、中共西科前旗工作委员会(简称西科前旗工委)、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简称内蒙古共产党工委)、内蒙古共产党兴安盟中心旗委(简称兴安盟中心旗委)、内蒙古共产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简称兴安盟工委)以及兴安盟所属各旗街和各努图克(区)党的工作委员会、支委组织。其中,西科前旗工委、兴安盟中心旗委与兴安盟工委是先后演变而来的,并且在规模宏大、汹涌澎湃的民族解放斗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946年2月15日,在王爷庙街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和兴安盟政府。4月,撤销以上二府,成立王爷庙街公署。28日,在王爷庙街成立兴安省政府和兴安盟政府。8月,王爷庙街公署改为王爷庙街政府,直属兴安盟政府。

  1946年3月28日,根据中共西满分局决定,中共嫩江省委委员、中共白城地委书记张策作为东北民主联军西满军区全权代表,在王爷庙街设立西满军区办事处。4月5日,成立东蒙古工委,对内是中共西满分局派出的党的工作机构,对外仍称东北民主联军西满军区办事处。先后在办事处工作的党的干部有张策、胡昭衡、胡秉权、毕舒国、谷献瑞、胡殿士、黄文飞、李一夫、刘选(女)、方知达、胡子寿、林以行(女)、宋振鼎、蒋弼仁等。5月底,中共西满分局决定将东蒙古工委改建为兴安省工委。

  1946年10月18日,经兴安省工委批准,西科前旗工委在西满军区驻王爷庙街办事处院内成立,宋振鼎任书记,胡殿士为委员,杰尓格勒、官布扎布、暴彦巴图为候补委员。西科前旗工委成立后,在各努图克组织开展减租减息、剿匪除霸斗争、组织建立农会、建立人民政权。在艰苦的斗争中,中共西科前旗工委培养出了一大批思想觉悟高、革命立场坚定、工作积极性高、组织能力强的入党积极分子,秘密发展了第一批党员,为各努图克普遍建立党支部和工作委员会充实了骨干力量。

  1947年5月1日,在王爷庙街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25日,撤销兴安省政府。11月28日,王爷庙街改称乌兰浩特(汉语意为红色的城市),并升格为市,从此兴安盟地区党的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五一”大会期间,组成了以乌兰夫为书记的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党团,负责组织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并领导大会期间党的工作。5月13日,兴安省政府发布公告,宣布自5月15日起撤销兴安省建制。5月26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成立内蒙古共产党工委会。兴安省工委随即撤销,兴安盟地区党的工作受内蒙古共产党工委的直接领导。7月28日,为进一步加强党在兴安盟地区的革命工作,经内蒙古共产党工委决定,以西科前旗工委为基础,成立了兴安盟中心旗委,任命宋振鼎为书记,吉雅泰、高布泽布、杰尔格勒、官布扎布、暴彦巴图、胡殿士、黄德璋、布特格其为委员。兴安盟中心旗委兼管中共西科前旗工委,并领导开展西科前旗、西科后旗、喜扎嘎尔旗、扎赉特旗和王爷庙街的革命工作。

  兴安盟中心旗委成立后,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战线和统一战线政策,全面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精神,组织群众工作团深入全盟各地农村,大力组织发动群众,轰轰烈烈地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在牧区,按照内蒙古共产党工委的指示,实行“牧场公有,放牧自由”“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的“三不两利”政策,进行了牧区民主改革。经过土地改革和牧区民主改革,全盟农牧业经济得到快速回复和发展,农牧民群众生活得到明显改善,翻身得解放、当家做主人的广大农牧民群众革命热情空前高涨,形成了参军入伍、支援东北解放战场的强大力量。在土地改革运动的推动下,全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都有所发展和壮大。据《兴安党史文集综合卷》(下卷)记载,截止到1947年12月9日,西科前旗、西科后旗、喜扎嘎尔旗三旗共建立努克党支部17个,发展基层党员59名。

  1948年11月2日,内蒙古共产党工委决定撤销兴安盟中心旗委,成立兴安盟工委,任命宋振鼎为副书记、代理书记,齐永存(组织部长)、林蔚然(宣传部长)为委员,杰尔格勒(盟长)、布特格其(盟公安处长)为候补委员。1949年3月,增补阎肃(秘书长)、王行先、齐俊山为工委委员。

  兴安盟工委成立后,把工作重点放在广大的农村牧区,带领农牧民按照“自愿两利”原则,结合农牧业生产,开展征粮、颁发土地执照、确定房权、土改纠偏及评选劳模等工作。围绕这些工作狠抓了党的建设,经过进行党的教育,整顿党的支部,普遍提高了党员的政治觉悟,发展了一批新党员,壮大了党的组织,在一些基础比较好的地方还开展公开建党试点工作。通过培养党的积极分子,审慎吸纳发展党员,壮大党的队伍,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密切了党和各族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牧区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至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时,兴安盟工委领导科右前旗,科右中旗、科右后旗,喜扎嘎尔旗、扎赉特旗和突泉县(1949年3月划归兴安盟)党的工作。

  1949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内蒙古共产党工委,成立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12月19日,经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决定,撤销兴安盟工委。1953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行政公署在乌兰浩特市成立,兴安盟的建制随之撤销。1980年7月26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兴安盟建制。后来兴安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一直称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员会。

  (兴安盟老促进会 孙连春 王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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