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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明确“十四五”期间老区振兴发展的主要目标

2021/09/17

  近日,经贵州省政府同意,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贵州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全省欠发达地区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革命老区迸发新活力,生态退化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老工业城市新旧动能加快转换,特殊类型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

  《规划》强调,“十四五”时期,全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宜农则农、宜粮则粮、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宜山则山、宜水则水”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不断提升特殊类型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特殊类型地区基础设施通达度,提升特殊类型地区居民收入水平,发展壮大特殊类型地区优势产业,提升特殊类型地区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构建有利于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努力实现特殊类型地区生态环境优美、经济发展繁荣、居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主要目标:一是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根本性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革命老区生态环境良好,能源资源集约开发,人民生活富裕,红色文化传承和红色文化产业发展相互促进。三是生态退化地区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生态补偿机制更加健全,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四是资源型地区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效显著,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壮大,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五是老工业城市更新改造取得重大突破,“产业名城”和“生活秀带”相互促进,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协调发展,经济发展活力动力明显增强。特殊类型地区振兴政策体系基本建立,长效普惠性扶持机制和精准有效的差别化支持机制不断健全,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重点任务:一是欠发达地区重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以工代赈和消费帮扶等工作,促进脱贫地区加快发展,增强内生发展能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奋力打造乡村振兴新样板。二是革命老区立足比较优势,弘扬红色文化和民族文化,不断改善老区发展条件,增强老区发展支撑能力,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助力老区实现从革命之红到发展之红。三是生态退化地区全面推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成果和经验做法,创新生态退化地区综合治理体系,推动生态退化地区高质量发展,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四是资源型地区探索各具特色的转型发展之路,统筹推进资源开发与转型发展,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提升公共服务和城市功能,促进资源型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五是老工业城市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老工业城市整体转型,加快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推动老工业区改造升级,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全面激发老工业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新活力。

  《规划》明确了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保障政策和组织实施,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用地政策、人才政策和帮扶政策支持,开展试点示范,加强监测评估。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做好《规划》贯彻落实。

  (来源: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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