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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再获广东老区苏区专项财力补助4亿元

2021/11/01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明确省财政在继续加大投入落实好2019年出台的系列政策基础上,今后5年再新增安排210亿元,专门用于办好老区苏区专项财力补助提标、中央预算内投资配套,以及人民群众“喝好水、走好路、读好书”等5项实事,支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

  据了解,2021年广东省再次提高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省级专项财力补助标准——从2017年的部分老区苏区每县安排1000万元、年度总规模2.2亿元,提高至重点老区苏区每县安排5000万元,其他老区县每县2000万元、年度总规模达20.8亿元。据悉,梅州8个县(市、区)均为重点老区苏区,按照每县安排5000万元的标准,目前,不仅2021年广东老区苏区专项财力补助4亿元已落实到该市,而且资金直达老区苏区县。这笔补助将统筹用于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等设施建设维护,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等民生事务,以及革命老区遗址保护等方面工作,助力老区苏区县持续改善民生。

  近年来,一系列惠及老区苏区的扶持政策在梅州不断得到落实,如给予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和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老区苏区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免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免除相关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出资责任等,促使梅州老区苏区财力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助推梅州老区苏区县振兴发展,造福老区苏区人民。

  (大埔县老促会 刘远来 何晓 张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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