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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2021/09/16

中共延边州委办公室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延边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延龙图新区,州委各部、委、室,州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延边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延边州委办公室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延边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区工作“两个更好”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加快推进新时代延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弘扬传承老区精神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打好老区牌,建设全国知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红色文化教育培训基地和红色基因传承发展新样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激发内生动力,努力走出一条新时代振兴发展新路,把延边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延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改革开放取得新成效,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35年,延边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生态服务功能更加健全,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形成红色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兴旺发达、群众生活幸福安康、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社会和谐的发展新局面。

  二、任务分工

  (一)夯实老区振兴发展基础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脱贫县、脱贫村、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积极争取我州脱贫县(市)列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区。优化以工代赈、公益岗位、创业帮扶等政策支持。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发展规模化供水、建设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大力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快乡村绿化美化。统筹城乡规划,以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网络等为重点,结合边境村屯“三化”问题治理,加快推进美丽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整治乡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全面提升老区村容村貌。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大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外出务工的扶持力度,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完善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方法,科学合理制定低保标准,落实符合条件的在乡退伍老战士、烈士老年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人群的优抚待遇,规范发放工作,全面实行按月发放,确保抚恤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州退役军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民政局,州老促会,各县市党委、政府)

  2.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落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求,促进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服务农业农村能力。推动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打造智慧城市,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全力推进重点镇建设,按照突出重点、注重规模、提高质量、体现特色的要求,积极发展工业主导型、生态旅游型、红色文化型、特色农业型、商贸流通型小城镇,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生态、民俗风貌的特色镇。突出抓好革命老区镇朝阳川镇、江南镇、英安镇三个省级示范城镇建设。(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商务局、州文广旅局、州政务数字局,州老促会,各县市党委、政府)

  3.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加强与长春等中心城市、京津冀等城市群合作,共同探索生态、交通、产业、园区等多领域合作机制。争取“一带一路”、长吉图等政府性资金向延边革命老区通道、开放平台等基础设施及重点产业项目倾斜。争取延吉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吉林自贸区延吉片区尽快批复。谋划推进中俄珲春—哈桑经济合作区、和龙革命老区南茂(中朝)经济合作区、图们革命老区中朝(图们—南阳)国际经济合作区建设。支持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汪清革命老区工业集中区晋升省级经开区,支持安图双目峰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延边州各开发区、边合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提升珲马铁路、“长珲欧”货运班列运能运量,推动“滨海2号”线建设。扶持珲春经俄扎鲁比诺港至宁波、青岛内贸外运航线、至韩釜山港陆海联运航线稳定运营,实现多品类货物双向运输。(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信局、延吉海关、珲春海关、图们海关、州老促会,各县市党委、政府)

  (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4.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推动我州革命老区公路、铁路、机场和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具备条件后尽快启动建设。推动国、省道建设,争取国家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对征地拆迁费和建安费给予支持。实施革命老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到2025年,完成1000公里革命老区农村公路,实现革命老区自然屯全部通硬化路。利用好全国红色机场联盟资源,促进民航业与红色旅游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加强我州红色景区机场建设。谋划建设龙井市、安图县、汪清县等通用机场项目,开展低空旅游、应急救援等业务,增强对产业发展、资源开发的支撑能力。完善一批水利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和龙明岩、敦化大川、珲春河等水源工程,统筹解决全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强化水资源保护、水源涵养能力建设,推进水利工程生态改造、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小水电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文广旅局,州老促会,各县市党委、政府)

  5.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高标准农田、优质粮、现代种业提升等工程,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四二一”特色农业、效益农业、生态农业、精品农业和外向型农业,立足长白山生态自然资源优势,围绕延边大米、长白山人参、黑木耳、桑黄、延边黄牛、梅花鹿等长白山特色资源进行重点开发。支持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向园区化、集群化、全产业链方向发展,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积极争取将食用菌和人参生产机械纳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鼓励电商企业与我州建设农林全产业链加工、物流和交易平台。支持建设新材料、能源化工、生物医药、医美康养、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创新发展,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立足红色文化、民俗文化和绿色生态资源,加快特色旅游产业发展,推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信局、州文广旅局、州林草局、州商务局,州老促会,各县市党委、政府)

  6.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整合延边大学、延边职业技术学院等教科研资源与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检验检测等研发资源,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深化科技创新多元合作,加强与中科院、吉林大学、延边大学、自然资源部海洋一所二所合作。积极参与吉浙科技领域合作,支持延边大学创建产业发展研究院,支持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技术人才“双创”产业园。深化与周边国家开展科技合作交流,推动延边大学科技园区和东北亚(延边)科技大市场升级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完善人才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在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北斗系统应用。(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老促会,各县市党委、政府)

  (三)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7.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优化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确保义务教育政策惠及每个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的特色高中阶段教育体系。深化朝鲜族教育课程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促进各学段教育教学有效衔接。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建设县(市)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传染科)和卫生应急监测预警体系。争取国内一流医院与县(市)重点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合作共建医联体。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发展县域医共体。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和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中医优势专科。加强高素质中(朝)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中(朝)医药科研和创新。提升公共文化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运营水平,优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一批体育公园,积极承办全国性、区域性文化交流和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应急局,州老促会,各县市党委、政府)

  8.加强生态建设和生态治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相得益彰。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图们江、牡丹江等江河源头生态环境治理,建设图们江、牡丹江流域和长白山脉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探索建立生态修复保护补偿机制,争取开展促进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争取长白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纳入国家支持规划。支持依法依规通过租赁、置换、合作等方式规范流转集体林地。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落实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机制,协调解决国家公园建设与所在县(市)群众生产、生活及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遇到的新问题。完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功能,强化渔业生态资源养护,加大图们江洄游性鱼苗放流数量。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争取国家对珲春、和龙等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政策,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动将部分厂矿旧址、遗址列为工业遗产。(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老促会,各县市党委、政府)

  (四)大力弘扬传承红色文化

  9.依法保护开发红色资源。坚持依法保护利用原则,利用自治州地方立法优势,出台地方性规章,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保护责任,规范开发利用行为,规定法律责任。结合“十四五”规划、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完善延边州保护、开发红色历史资源规划。加强抢救性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原则,开展新一轮资源普查核查,全面掌握红色文化资源的存量、类型、价值等,建立信息资源库。进一步明确州内红色文化资源的分类和保护标准,分清轻重缓急、分类分批实施。注重历史真实的保护与挖掘,通过专家课题立项、寻访亲历者和见证者等方式,加强对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时期的史实挖掘。加大对抗日英烈陵园和纪念馆的提质改造、修缮保护。积极向中省直有关部门申报,争取将延边列为“东北抗联”“民族团结抗日”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包装好红色文化项目,争取申报和升级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和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统筹县(市)错位发展、差异化建设,实施严格的开发建设报审制度,形成统一归属、有序保护开发的局面。(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党史研究室、州委党校、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退役军人局、州文广旅局、州老促会,各县市党委、政府)

  10.推进红色文化教育融合发展。利用党校和红色文化展馆等教育基地,在州内外干部培训中加强“四史”教育。打造红色研学精品,对有条件的红色文化教育项目进行再挖掘,独立争创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基地,或与省内、邻省知名品牌资源共享,筹划建立延边州革命老区干部学院。按照国家教材使用要求,将红色经典、革命历史纳入中小学教材,继续推进红军小学、“老兵之家”、社区组织、红色小镇等红色教育阵地建设。抢抓国家提倡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机遇,打造有影响力的红色研学旅行精品线路。拓展“红色文化+”研究,发挥长白山自然资源宝库优势,与省内外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紧密合作,广泛开发生态、北药、地质、写生、摄影、松花石雕刻、观光体验农业等研学项目。加快“红+N”融合发展进程,探索引导多元化投入及市场化运作机制,将红色文化与朝鲜族民俗文化、长白山生态文化与绿色经济、全域旅游等相融合,建设边疆民俗文化与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坚持“红绿”“红白”“红古”结合,将红色元素注入州内各绿色景区、冰雪景区,尤其是3A级以上知名景区,广泛进行红色教育。同时,在有条件的红色教育基地,引入各类旅游要素,开发“吃、住、行、购、游、娱”等一系列产业链条。坚持红色文化与朝鲜族民俗文化、非遗文化结合,开发歌舞、影视、文学作品、旅游纪念品等文创精品,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效益。围绕东北抗联文化,与省内外毗邻地区进行全方位区域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政策互惠,共同推进“长白山抗联红色文化走廊”建设。(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广旅局、州教育局、州文联、延边作协,各县市党委、政府)

  11.突出打造“1138”红色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实施红色旅游景区质量提升行动和红色旅游“1138”计划,打造好1条“抗联英雄、林海雪原”全国知名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四平—吉林—敦化—延吉—白山—临江—通化—集安线,国家第一批公布的30条全国红色旅游精品路线)。打造好1条国家建党百年红色旅游体验脱贫成就、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兴边富民·红色延边”精品线路(敦化雁鸣湖小山村—汪清县大兴沟镇红日村—和龙市东城镇光东村—珲春市敬信镇防川村)。以延吉市为核心形成3条全州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延吉—图们—珲春一线,侧重表现延边地区红色文化资源的跨国性;延吉—龙井—和龙一线,侧重表达延边红色文化的民族性;敦化—安图—延吉—汪清一线,作为主干线,侧重表达延边红色文化的全域性)。建设8个景点(每个县市1个)争取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形成干线清晰、经典景点景区支撑的全域红色旅游格局。(责任单位:州文广旅局,各县市党委、政府)

  12.注重打造红色文化智慧化链条。建设智慧化院馆,实现智慧化管理、智慧化保护、智慧化服务。部署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红色文化产品领域的创新应用,把提高革命文物展陈科技化水平的侧重点放在人机交互、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设备以及全息技术、全景技术、3D图形等技术上。在比较成熟的革命遗址遗迹、博物馆、纪念馆展览中,建设一批革命文物“数字化管理”平台及红色文化VR/AR/5G实体体验产品。开发延边红色文化资源共享网络服务平台,培养红色文化的云演艺、云展览,设置网上游览红色景区、网上参观纪念馆、网上体验动漫版革命史、游客论坛、景区互动空间等栏目,提供革命人物、革命史的在线检索、观看、交流平台,提升游客的虚拟互动服务体验,拓展延边红色文化的时间和空间维度。借助网络文学创作平台,推出与延边相关的网络红色文艺作品,促进延边红色文化与新媒体的融合与传播。充分利用手机终端传播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开发延边红色公众号,开通红色微博,设立抖音等账号,建立手机博物馆,鼓励游客分享延边红色文化感悟,满足游客对多种红色文化传播方式的需求。(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广旅局、州通信办,各县市党委、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各县(市)要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列为本地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健全绩效考核。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研究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支持政策。对具备条件的县(市),鼓励借鉴推广汪清县设立爱国主义教育中心的做法,专班负责红色教育和老区工作。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弘扬老区精神,传播正能量,建立表彰奖励先进典型的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老促会,各县市党委、政府)

  (二)强化财政金融支持。争取国家支持延边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争取中央财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大对延边革命老区倾斜支持力度。统筹省州县三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优化结构向老区村倾斜,优先支持老区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生态补偿,积极向上争取并统筹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等各项农业专项资金,加大一类、二类老区村的道路、饮水、公共服务设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协调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争取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上市融资。争取延边州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按规定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对重点城市转移来延边的企业,按原所在地区已取得的海关信用等级实施监督。(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农业农村局、州老促会、延吉海关、珲春海关、图们海关,各县市党委、政府)

  (三)强化老区发展用地保障。用活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对损毁的建设用地和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耕地的,经认定可用于占补平衡,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规定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实行积极的土地供应政策,新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安排使用中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用地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老促会,各县市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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