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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

2021/11/07

山东省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发〔2021〕17号

淄博、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新时代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新时代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支持新时代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沂蒙革命老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产粮大县奖励,整建制开展吨粮镇、吨粮县建设,“十四五”粮食产能稳定在80亿斤以上。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分解全省建设任务时,优先满足老区需求;开展郯城、莒县、泗水等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试点,“十四五”末建成高标准农田650万亩,打造省级区域性粮食安全应急保障基地。加快鲁南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临沂农作物品种资源利用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以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分解全省任务时,优先满足老区需求;大力推广沂源西里镇果业托管典型经验。建设沂水、蒙阴、临朐、沂源等中草药种植示范区,创建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将临沂打造成长三角优质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分工负责)

  2.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农村地区规模化集中供水、农村电网改造提升、数字乡村建设试点等工程,推进临沂市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支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省级试点。启动“沂蒙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在申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时予以倾斜。在沂水县试点建设乡村区域能源中心,探索推广农村废弃物处理新模式。(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畜牧兽医局分工负责)

  3.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编制实施新一轮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方案,提升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深化新泰县城新型城镇化试点。支持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新泰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临沂省级新区规划建设。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整县(市、区)制建成区市政生活污水雨污分流清零工程和海绵城市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实施清洁取暖工程。对老区提出的乡镇级区划调整事项,在符合标准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办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分工负责)

  4.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兰陵县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引进培养农业高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分工负责)探索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省委组织部负责)推进费县全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健全产业政策体系,推行多种形式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鼓励科研单位、企业对接农民合作社。(省委农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工负责)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完善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落实市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责任制。将各县(市、区)纳入“第一书记”重点帮扶工作范围。(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分工负责)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老区各县(市、区)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巩固“两不愁三保障”等脱贫攻坚成果。(省乡村振兴局牵头,省财政厅分工负责)落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具备条件的涉农项目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适当增设环境保护、社区管理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因地制宜确定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设标准等,做好危房改造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分工负责)

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6.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在国家级和省级科技项目申报、科研资金、人才团队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临沂争创“双创”示范基地,推进沂源“双创”示范县建设。提升临沂木业、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能级,加快天河超级计算机淮海分中心、临沂大学科技园等建设。“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北斗星动能”科技应用示范工程商贸物流项目。(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7.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落实“三个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五个减量替代,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整合重组小散乱企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持续深化改革,打好改革组合拳,用改革的办法倒逼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壮大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磁电、氢能源、食品、机械等产业集群,打造临沂金锣肉制品、兰陵蔬菜、平邑金银花、沂源新医药等特色产业园,以及沂水、莒县、临朐等绿色食品产业园。统筹工业转型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优先规划布局和重点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分工负责)

  8.加快发展“四新”经济。发展创意农业、生态体验、特色民宿、养生养老,打造100个典型消费场景,推动农村消费梯次升级。加快临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到2022年交易额突破200亿元。按照“商、仓、流”一体化推进临沂商城转型发展,构建特色商城指数体系,打造临沂“商谷”,“十四五”末交易额突破7000亿元。开展临沂市全国商品市场化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高水平打造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做大临沂交易市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分工负责)

  9.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建设临沂省级“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省级欧亚班列集结中心和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打造中国物流大数据中心和区域性智能货物集拼中心。(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面拓展老区与RCEP成员国地方经贸合作,举办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推动临沂商城积极参与“丝路电商”合作,“十四五”末网络交易额达到4600亿元。(省商务厅负责)

三、推动老区绿色低碳发展

  10.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持临沂建设科学绿化示范片区,深入推进植树造林。争取将临沂纳入国家水资源利用试点。实施沂河、沭河、泗河、柴汶河、弥河生态保护修复及滩地整治等水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等建设,到2023年完成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邳苍郯新片区治理项目。开辟项目环评“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森林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生态保护、流域横向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分工负责)

  11.发展特色旅游。整合孟良崮、沂蒙红嫂等红色资源,打造国家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沂蒙山景区5A级提升、临沂天蒙药谷康养旅游基地等建设。支持河东、蒙阴等创建国家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平邑、沂南等建设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到“十四五”末建成乡村旅游特色村100个以上。(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四、推动老区文化振兴

  12.弘扬传承红色文化。规划建设沂蒙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加强沂蒙精神研究阐发,发挥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和沂蒙精神研究会作用,推出一批理论研究成果。加大沂蒙精神宣传宣讲,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阵地作用,让沂蒙精神常讲常新。创作推出一批弘扬沂蒙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动将《沂蒙精神》纳入大中小学德育课程和思政课教学内容,将沂蒙精神常态化列入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安排主体班次学员到沂蒙干部学院开展现场教学。(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党校、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分工负责)

  13.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支持沂蒙革命老区革命旧址、纪念地和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和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厅分工负责)

五、增进老区民生福祉

  14.加强公共服务保障。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拓宽居民增收渠道,完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等社会救助机制,切实做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均衡化,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老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工负责)

  15.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将教育强镇筑基省级试点向老区县(市、区)和乡镇倾斜,加快迁建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组建临沂大学医学院,支持建设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十四五”末,省属高校“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实现全覆盖。(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分工负责)

  16.提升公共卫生防治能力。加强对优质服务基层行、社区医院建设的指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支持国家中医特色重点中医院项目建设和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选派“业务院长”和医务工作者到老区一线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7.加快发展广电和体育事业。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数字工程等建设,优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完善提升覆盖市、县、乡、村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统筹推进银雀山兵学文化公园、齐长城文化公园等项目,建设临沂奥体中心,承办省级高水平体育赛事。(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分工负责)

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18.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争取将济莱临连、鲁中高铁、青岛至京沪辅助通道联络线、日照至五莲等项目纳入国家铁路发展规划,规划研究临沂至连云港铁路、潍坊经临朐至沂源等铁路项目,加快临沂临港疏港铁路等专用线建设。开展蒙阴至邳州、临沂至徐州等省际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加快建设临淄至临沂、临沂至滕州及东延、潍坊至邹城、临沂至东海等工程。优先支持普通公路改扩建,推进连固线临沭蛟龙至兰陵神山段及泗水至平邑段、莒阿线临沂日照界至鲁苏界新改建工程建设。推进临沂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工程建设,打造区域枢纽机场,加快建设沂蒙革命老区通用机场。对综合客运、货运枢纽和市域快速路网等重大项目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工负责)

  19.加大水利建设力度。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现代水网。新建双堠、黄山等大中型水库和刘家道口灌区,实施会宝岭、冶源等大中型水库增容。规划建设沭河源、辛子山等水源工程及沙沟水库、跋山水库向临沂市及周边县区调水工程。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按照国家部署实施沂河、沭河等骨干河道治理及东汶河、燕子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论证实施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提标工程,推进费县北新庄村拦河闸等一批病险水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做到病险水库、水闸动态清零。(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

  20.提高能源保障水平。加强西电东输对老区保障供应,加快建设沂蒙、潍坊抽水蓄能电站、泗水县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实施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临沂段)、省天然气管道南干线及东干线、LNG调峰储气中心等重大工程。推进氢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分工负责)

  21.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加大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工业物联网改造和数字赋能,推进临沂激光科技产业园、沂蒙云谷等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七、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22.财政政策。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安排国家专项资金支持老区产业转型升级平台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完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绩效管理,对沂蒙老区县转移支付系数参照省财政直管县标准上浮。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重点生态县的补助力度。加大债券资金和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力度。(省财政厅负责)

  23.金融政策。支持临沂开展中央财政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省财政厅负责)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山东分行将沂蒙革命老区重点项目优先列入信贷和资金计划,对支持老区发展的企业和项目予以利率优惠。农业发展银行山东分行实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优惠100BP的政策,对老区项目开辟办贷绿色通道。(农业发展银行山东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负责)

  24.土地政策。指导沂蒙革命老区市、县(市、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对损毁的建设用地和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耕地的,验收入库备案后形成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可用于占补平衡。优先支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内有偿流转使用。将事关沂蒙革命老区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并按规定加大用地保障力度。(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

  25.人才政策。有针对性地选派沂蒙革命老区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的专题培训。(省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基层人才引进,开展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户籍、年龄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对放宽条件、降低开考比例、简化程序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到5年最低服务年限。开展“金蓝领”培训项目,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按照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予以补贴。对企业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平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的,按规定给予每人4000-6000元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要把党的领导贯穿老区振兴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建立省级部门对口帮扶老区县(市、区)工作机制,加强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省政府有关单位在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强化对老区的统筹支持,指导编制沂蒙革命老区(市、县)振兴发展规划,对口争取更多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各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毗邻区县作为沂蒙革命老区协作区,积极融入、加快一体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附件:沂蒙革命老区18个县(市、区)名单

  抄送: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供销社,山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山东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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