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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三会”开展革命老区扶贫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题调研

2018/11/13  浏览量:     

  10月22日至11月7日,江苏省老区开发促进会、省扶贫基金会、省扶贫开发协会 (简称省“三会”)会同省扶贫办赴徐州、连云港、宿迁、淮安、盐城5市及丰县、灌云、沭阳、涟水、滨海5县,开展革命老区扶贫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题调研,省“三会”理事长丁解民,副理事长陈贵希、张益新、严宏生、张晓未、袁斌参加调研,省扶贫办派员参加调研。

  这次调研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扶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部署要求,系统了解我省革命老区贯彻执行《江苏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工作情况,摸清“十二五”以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使用绩效,以及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提出革命老区资产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先后召开市、县农工办(扶贫办)、发改委(局)、财政局、农委和老促会(扶贫协会)负责同志参加的10 个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进行座谈交流。实地考察了解23个乡村和扶贫项目建设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相关市、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分别参加座谈和扶贫项目考察。

  从调研的情况看,革命老区扶贫资产的管理使用呈现五大特点:一是重视程度高。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加强扶贫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形成了强大的扶贫开发工作合力。二是投入力度大。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各市、县也加大投入,确保经济薄弱村增收,低收入农户脱贫。三是政策措施实。各地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分别出台扶贫资产管理使用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扶贫资产的使用、管理、折旧、确权、颁证、收益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四是方式方法活。各地均对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了登记,产权明晰的,确了权,颁了证,产权不明晰的,也都做了扶贫资产标识,确保扶贫资产不流失。五是发挥作用好。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无论是标准化厂房(门面房),还是现代农业设施,包括种植、养殖设施,均能充分发挥作用,有的收取租金,有的安排低收入农户务工就业,有的年底分红,确保扶贫开发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调研中,我们还发现些问题和不足,有的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够高,扶贫资产不同程度地存在流失现象,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调研结束后,省“三会”将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季仲新)

编辑:李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