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1 浏览量: 作者:文|张新光
离退职村干部生存状态忧思
文|张新光
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农村基层工作环境可谓“艰难困苦”。当时,全国几百万名村干部长年累月的中心工作就是向农民群众伸手“要钱”、“要命”、“要人”,他们从年头忙碌到年尾所付出的一切辛劳和汗水都属于“出力不讨好”和“得罪人”的活儿。
然而,即使在那样的特殊时期,人们也很少听到有哪个地方的村干部被群众在光天化日之下殴打致死的奇闻。倒是现在,全部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基层工作环境逐渐变得比从前宽松多了、平稳多了、容易多了,相反却在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农民暴力抗争的群体性事件,以至于让不少村干部患上了“自杀性传染病”。
这种违反常理的恶性事件背后,究竟隐藏着何种秘密和行为逻辑呢?
农村基层干部亟待“去妖魔化”
当年村干部向群众伸手“要钱”的时候,通常扮演“双重角色”——既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代理人”,又是全体村民的“当家人”。他们作为“代理人”往往追求“经济收益最大化”,而作为“当家人”行事时,他们又必须妥善处理“索取”与“回报”的关系,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均衡点”,使双方达成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互相支持、互相包容、最终和解的效果,从而实现“社会风险最小化”。
这是长期从事农村实际工作的村干部的一种领导艺术。所以,那个时期的村干部白天黑夜都泡在农户家里做思想疏通工作,对各家各户的经济收支状况、生产生活困难、邻里矛盾纠纷和家庭内部情况等等都了如指掌。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村干部就好像懂得全科医术24小时值班的大夫——“白天上门诊,晚上出急诊,深夜再会诊”。他们经常以默默奉献、忍辱负重的扎实工作,舍小家、顾大家,共同支撑起党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执政根基,与共和国一起度过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极度短缺的特殊时期。
从这个意义说,村干部是一个富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和战斗力的乡土精英群体,是一个同样呼唤理解和需要关怀的弱势群体,也是一个亟待“去妖魔化”、渴望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庞大群体。
离退职村干部成了“弃儿”
1999~2005年,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进程是由“减轻、规范、稳定”的过渡性目标转向最终取消农业税。在这一时期,中央和省级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重点是保障乡镇机关干部、中小学教师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兑现,而没有考虑如何解决离退职村干部、农民无职老党员和村民小组长的待遇问题。
这样就使原本已经享受村集体经济补贴的人在资金筹集渠道上出现了“断流”和“空挡”的现象。因为,这部分人在农村税费改革以前享受经济补贴的筹资渠道是“乡镇企业补一点、村级集体经济出一点、地方财政拨一点。”但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过程中,农民除缴纳7%的农业税和1.4%的农业税附加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名目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
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基层政府对辛辛苦苦征收上来8.4%的农业税费自然会采取“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先支配权,而只得把离退职村干部、农民无职老党员和村民小组长“搁置不议”。
特别是在农业税取消后,在职村干部的工资待遇和办公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解决,而离退职村干部、农民无职老党员和村民小组长却变成了“没娘管的弃儿”。我国农村基层工作中长期形成的“统一战线”开始出现了裂痕和对立。
从2006年1月1日起至今,我国正式进入了所谓“后农业税时代”。最近几年,我国进行农村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政府,使其由过去的“管治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全国大多数省份主要基于减轻地方财政压力的考虑,热衷于“撤乡并镇”、“合并村组”和“减人、减事、减支”,而对如何保证乡镇机构改革后 “高效运转”却迟迟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同时,不少地方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政治风暴”中采取“无情改革、不得拖延、不留过渡期”的强硬措施,对乡镇临时借调和临时聘用人员实行“一律清退,不予补偿”的政策,对乡镇分流人员分别给予3000-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对“集中处理掉”的村干部不予补偿;而对于乡镇、村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办公经费则由县级财政全额供给。
这样就使“被排挤出局的人”与“挤进编制内的人”在心理上产生了巨大的反差。特别是这次被清退掉的村干部过去承担税费征收任务重,付出劳动和汗水多,遭受责难和屈辱大,得到理解和回报少,但在离任后却背负一身的“三角债”(农户拖欠税费不交,村干部自己垫资完成乡镇任务,村集体再给离任村干部打白条),他们自然就成了在职村干部的新的“对立面”。
现在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与离退职村干部和农民无职老党员几乎失去了一切联系和沟通,有的老支书、老村长、老党员甚至因为结伴越级集体上访而成为“不受欢迎的人”,就连他们过去亲手培养成长起来的“接班人”也把自己当做“仇人”看待,平时在村子里碰头时也不搭腔说话,双方长期“内耗互斗”的最终结果是两败俱伤。
笔者曾经工作过的河南新县沙窝镇14个村,离退职村干部有20多位,有的做小贩沿街叫卖,有的在山上放牛,有的打零工,有的捡破烂,有的投亲靠子女生活……这些长期辛勤操劳在农村基层工作第一线的离退职村干部体弱多病,生活困顿,晚景凄凉,处境艰难,“走在村里抬不起头,站在人前没面子,回到家里尽受气,想找组织没人搭理”,他们往日留在农民群众中的社会影响和政治威信已经荡然无存。
农业税取消后把上百万离任村干部和农民无职老党员长期“晾晒”起来,这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悲哀和无奈,更是对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培植的农村基层社会“政治代言人”和“政府代理人”形象的极大讽刺和精神损害。
呼唤新的机制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提升到国家宏观层面来考虑,作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目前,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体制由过去主要依靠农民自身解决转向以国家投入为主,全国约有1.5亿农村中小学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8.15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534万农村困难群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条件也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党中央和国务院之所以要费“九牛二虎之力”,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调整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一方面让9亿多农民“休养生息”,一方面试图缓解农村基层党群干群“高度紧张”的关系。然而,当前农村一些地方面临的严峻现实是“农村原有的基层组织体系网络破坏了,乡村基层干部队伍解散了,离退职村干部和农民无职党员灰心丧气了”,乡镇政府变成“守摊型政府”,村干部退化成“跑腿型干部”,乡村基层政权演变成了“一座孤岛”。
因为,所谓的“乡土经济精英”,即那些在改革初期先富裕起来并对当地经济发展有着一定影响力的人物,目前早已离开故土走向城市发展和居住,与乡亲们失去了联系;所谓的“乡土社会精英”,即一些农村文化人和宗族领袖人物,曾充当过民间交流的中介人角色,如今要么体弱多病,要么不受乡村基层组织重视,再也不热衷于村庄内部的琐事了;所谓的“乡土政治精英”即乡镇机关干部、七所八站职工和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等成员,在农村基层社区管理和群众生活中发挥领导、决策、组织、协调、整合的功能和作用的人也所剩无几。
现在全国一些地方,乡镇一级这样的人只剩下几十号人,村一级只剩下三五个人,单靠这些人去治理好中国庞大的农村社会可谓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取消农业税后,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村级集体组织与农民群众之间的利益链条中断了,彼此互相牵制、互相约束、自动调节的均衡机制失灵了,新的机制、体制是什么呢?我们目前还没有找到。
(作者系河南信阳师范学院教授)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