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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老区扶贫工作的四大法宝

2010/09/14  浏览量:   作者:文|本刊记者 田文玲  

 

 

山东省老区扶贫工作的四大法宝

——访山东省扶贫办主任黄祖绍

 

多年的工作实践表明,扶贫开发工作抓与不抓,效果不同,真抓与假抓,效果更是不同。

 

|本刊记者 田文玲

2001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制定《山东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确立并实施了“村为基础、整乡推进、统一规划、产业开发”的扶贫工作模式。经过近十年来的不懈努力,省重点扶持乡镇绝大多数形成了“一乡一品”的产业开发格局,农民人均纯收入提升到目前当地中等或中等以上水平。省重点扶持的232个乡镇(占全省乡镇总数的16%)和4291个贫困村(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5.2%)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2031元和1408元,增加到2008年的4730元和3968元,年均递增12.8%16%,分别比全省平均高出2.3个和5.5个百分点。20093月,国务院扶贫办范小建主任在沂蒙老区视察工作时,对山东整乡推进产业扶贫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4月,记者采访了正在沂源县调研的山东省扶贫办主任黄祖绍。

记者:山东扶贫开发主要工作方法是什么?

黄祖绍: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将扶贫开发作为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件大事,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在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内,以贫困乡镇为单元,立足当地资源优势,采取整乡推进产业开发的方式,集中力量,规模化、基地化发展特色支柱产业,通过产业开发覆盖贫困村、贫困农户,为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奠定了产业基础。

记者:山东省老区扶贫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主要有哪些经验?

黄祖绍:山东老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以沂蒙老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作为精神动力,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结合老区实际,不断创新发展、巩固提升。主要经验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各级领导真正把扶贫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这一点在沂蒙老区表现的尤为突出。临沂市所属的8个扶贫重点县,都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先后创造和积累了样子、法子、引子、路子、班子的“五子”经验和产业扶贫、企业化扶贫等成功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和推动作用。

第二,部门真帮。临沂市从1985年扶贫开发以来,长期坚持部门对口帮扶,每年由市委组织部选派一名副县级的干部,到重点县任扶贫开发大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选派干部包乡驻村,切实帮助贫困乡村改善条件,选路子、定产业、上项目,促进农民群众增收脱贫。据统计,临沂市每年市、县两级对贫困乡村的帮扶资金都超过了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规模。

第三,基层真抓。主要是乡村两级基层干部以扶贫工作为己任,组织带领广大贫困群众,不畏艰难,战天斗地,改变面貌。他们既是指导员,又是战斗员,为扶贫事业付出了心血和劳动。

第四,就是群众真干。这在沂蒙老区人民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多年来,老区人民一直是扶贫开发的主体,是积极参与者。他们既有强烈的脱贫愿望,又有苦干实干精神。从1985年到2007年,沂蒙老区绝大多数乡镇每年都组织万人上阵的大规模山区开发。有时候到了秋末,老百姓就会问怎么到现在还不干,还不动员?这就体现出老区群众渴望改变落后面貌的强烈愿望。

记者:基层干部群众有脱贫致富的决心和信心,作为省扶贫办主任,您有什么工作体会?

黄祖绍:我的体会是,作为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第一,要有对扶贫事业和贫困群众深厚的感情,这是一个基本要求,没有这种感情,扶贫工作是做不好的。这要求我们务必保持密切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作风,通过自己的扎实工作,把国家的部署要求和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基层。

第二,要有一种责任,在省办这个层次,既要承担省负总责的工作责任,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又要对自己的工作对象负责,从工作计划的制定到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都要瞄准低收入群众,使他们得到实惠。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对所有扶贫对象全面实施扶贫政策。

第三,要有指导基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下基层以后,要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善于总结,善于提炼,能够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并帮助研究解决办法。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