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5 浏览量: 作者:|袁浩
签字时手“发抖”,是对人民负责的表现 |袁浩
近闻某地一位退休的老领导在一次干部培训会上说:“做经济工作要审批经济开支,领导者提笔签字时,手往往发抖,因为那关系到国家的钱财、人民的切身利益啊!”老同志的这番话,值得我们深思。
领导干部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主人;权力的使用必须用于为人民谋利益。人们把领导干部称作是人民的公仆,表明了权力的本质所在。权力的这种属性决定了领导干部必须慎重对待权力,在涉及到重大决策或重大经费开支等“节骨眼”时,手还是要“发抖”为好。签字时“手发抖”,不是胆小怕事,而是一种谨慎。该不该开支,开支多少,该批给谁,都要站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度,从全局考虑,权衡得失、利弊,而不能偏私、谋私。这是对人民事业负责的表现。郑培民曾说过,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要警惕权力本身对掌权者的腐蚀。领导干部用权要慎之又慎,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要常思贪欲之祸,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
应该说,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方面是比较谨慎的,但也有少数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的“特权”,这样的人在行使权力时很少有“手发抖”的感觉,有的甚至在滥用权力时,眼都不眨一下。这是不能允许的。
签字时手“发抖”还是不“发抖”,是领导干部对人民事业是否负责的一种表现。领导者只有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谨慎地行使权力,做到用权签字时“手发抖”,才能管好自己,及时纠偏止错,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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