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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小微权力”,严防农村“微腐败”

2020/07/11  浏览量:     

  “‘好账’记录:2019年以来,监督村两委干部完成8件民生小项目,主要是引进种植大户利用丢荒农田种植特色粉蕉,清理道路塌方点5处,疏通80亩粉蕉基地排灌渠。‘坏账’记录一项,主要是该村是盗砂黑点,但村两委对打击盗砂宣传力度不够。今年以来,经村级纪检监察岗上报问题线索,立案4件4人。”近日,在广东省封开县都平镇大滩村支部大会上,村纪检监察岗监督员代表在会上通报有关监督事项。这是封开县村级纪检监察员贴身记账式监督的一个缩影。

  农村“小微权力”,看似不大,却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大事。“小微权力”运行得好与不好,直接关系民心所向,直接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村级“小微权力”由于缺乏监督,有权任性,致使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各级纪委查处的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甚至“贪腐”的案件屡见不鲜,已成为乡村治理中的顽疾,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封开县突出制度设计,严管“小微权力”,发挥村级纪检监察员利用身处农村的优势,通过实地走访查看产业基地、项目台账、公示公开栏及入户调查等方式,对村两委干部开展贴身记账式监督,督促农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三资”处置和“三务”公开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廉洁规范运行,有效防止群众身边“微腐败”发生,值得推广。

  毋庸置疑,农村干部“小微权力”,是直接关系村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像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民宅基地审批、困难补助申请……在村民眼里,样样都是“大事情”。这些权力的行使,如果没有明确的“边界”和运行“规则”,就会留下徇私的口子,群众的合法利益就难以保障。

  封开县村级纪检监察员贴身记账式监督的实践说明,及时将群众关心、担心、疑虑的问题公开,可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消除人情干扰,可以严防村干部不按规定“暗箱操作”,真正把“小微权力”装进了制度“笼子”,村务工作会更加公开透明,权力运行会更加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增加干群信任感,促进干群关系和谐。

  “群众利益无小事”。村级“小微权力”,是乡村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村级干部的权力正在不断增大,更亟需建立起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清单制度。另外,纪委监委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问责的作用,对这些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甚至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才能给慵懒散慢的干部当头棒喝,让兢兢业业的干部劲头更足,才能让“小微权力”有作为,为乡村振兴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沈峰)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