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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当前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2014/12/12  浏览量:     

各市(州)、直管市、县(市、区)老促会

省扶贫基金会各办事处:

  近期,全省各级老促会、办事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印发的《湖北省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规定的通知》(鄂组通[2014]73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一些单位规范工作已大体就绪,各项工作继续正常运转,但是,也有的单位由于人员变动面较大,规范工作尚未落实到位,工作暂时处于停滞状态。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作出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决定,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意义重大,通过规范,必将进一步引导社会团体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省“两会”会长办公会议对当前全省“两会”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各级老促会、办事处,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积极建言献策,完成规范调整任务,确保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二、切实抓好《湖北老区革命故事选》的编辑工作。全省绝大多数市、州已完成组稿、初审工作,尚未完成组稿、初审的单位,要抓紧时间,保质保量报送入编稿件。

  三、继续抓好《中国老区建设》征订发行工作。要采取得力措施,完成征订任务。要抓好组稿活动,积极向杂志社投稿,及时反映我省老区建设发展、老区人民生活状况及群众呼声,加强湖北老区和全国的联系。

  四、加强财务管理。要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确保基金安全,确保老促会、办事处经费合理使用,经得起审计。

  五、目前,已是2014年11月中旬,省“两会”正在筹备换届工作。全省各级老促会办事处要坚守岗位,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把各项工作尽力做好。

  请各市、州、直管市老促会、办事处于12月15日前将本市、州及各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贯彻《通知》精神及工作安排情况书面告知我们。

  特此通知。

  湖北省老区建设促进会

  湖北省扶贫基金会

                            2014年11月19日

  主题词:当前工作的几点意见  通知

  抄 报:省扶贫办、省民政厅

  湖北省老区建设促进会、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印

  本期共印:110份

编辑:李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