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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老促会与县档案馆续签红色资源共建开发合作协议

2026/07/30  浏览量:   作者:谷城县老促会 彭有国 赵加红 韩方勤  来源:中国老区网

7月29日,谷城县老促会、县档案馆在县档案馆会议室举行续签第二轮红色资源共建开发合作协议签字仪式。
 

 

2022年7月1日,县老促会、县档案馆为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与资源优势,联合征集、保护、整理、活化利用谷城县老区红色档案资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力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党史学习与爱国主义红色宣传教育,联合签订了为期4年的第一轮红色资源共建开发合作协议,2026年6月30日到期,取得圆满成效,双方无异议随即决定续签协议,续签期限自2026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第三届老促会理事会任期届满后决定是否续签。

县档案馆职责。负责红色史料鉴定、归档、修复、数字化建档及馆藏保管;把控史料史实、档案保密工作,统筹展览与史料编纂业务。

县老促会职责。依托基层人脉摸排民间红色实物、口述史料线索,动员史料捐赠;运用自有渠道开展红色宣讲、研学组织及红色文化推广工作。

资源权属与约束。所有原始红色档案实物及记载史实所有权归属县档案馆;县老促会仅限办展览开展红色公益教育使用,严禁私自外借、篡改史料及商业牟利;合作产出图文、影像、汇编资料著作权由双方共有,单方对外发布需征得对方许可;涉密档案双方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外泄。

经费安排。合作以公益运营为主,可共同申报专项扶持资金,专款专用,双方共同监管经费开支。

违约责任。任意一方存在泄密、歪曲历史、违规商用档案资源等行为,另一方有权即刻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双方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对接,推进合作交流。

其他约定。协议期满,全部档案实体及数字资源由县档案馆留存保管。合作期间已有成果可继续公益使用。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仪式结束后,县老促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彭有国还向县档案馆馆长邱贤成赠阅《湖北省重要红色遗址名录》《中国人物年鉴·中国老区人物(2024)》《全国老区工作年鉴》(2023/2024/2025)。

 

 

当天上午,县老促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彭有国还前往县老促会、县图书馆联合共建的“谷城县革命老区红色文化专柜”配放《2025年全国老区工作年鉴》,馆长石本强接受捐赠书籍。

编辑:孙晟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