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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振兴的保障

2019/09/05  浏览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关于农村工作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最新成果,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完善党管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对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的同志一定要增强阵地意识。宣传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实践证明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是不变的真理。在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一些地方的基层党组织,弱化了对农村农民的领导,致使农村封建迷信抬头,信主、信教发展过快,出现了庙宇、教堂比村党支部办公室多,信神、信主、信教的信徒,比党员干部多,为庙宇、教堂捐款捐物,比向贫困户捐款捐物多的怪现象。这问题的存在,影响党的政策贯彻落实,影响基层政权的巩固,也影响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影响了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条例》明确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提出了各级党委领导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规定了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的职责,并完善了做好农村工作的考核监督机制。贯彻《条例》的要求,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领导责任,把地方党委政府“一把手”的担子压实,让他们把乡村振兴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建立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等,以务实有效的制度安排,推动各地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重农强农的行动优势。

  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增强做好党的农村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农村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稳住农业这个压舱石,守好“三农”战略后院;加快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河南西华县老促会 彭世繁)

编辑:李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