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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老促会:认真履行“三权”职责 确保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合规达效

2017/08/01  浏览量:     

 

利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建设的和龙县药水洞苏维埃政府遗址

 

州暨珲春市老促会察看利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建设的老区村路

  自2015年,延边州8个革命老区县(市)享受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政策以来,州暨各县(市)老促会认真履行“三权”职责,与财政部门紧密配合,共同研究资金使用项目,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确保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合规达效。

  一是共同研究资金使用项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几年来,州、县(市)老促会认真履行州政府领导赋予老促会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具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职责,深入实际,开展调研论证,及时掌握老区专门事务和老区民生事务需求,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使用建议;财政部门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工作中,主动征求老促会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财政部规定的使用范围和财政资金使用程序,对拟扶持的重点项目,认真筛选,分类排队。在此基础上,老促会同财政部门一起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报县(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今年是延边州享受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第3年,6月上旬,2017年财政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指标下达后,各县(市)老促会主动与财政部门衔接,认真履行“三权”职责。珲春市老促会与财政部门按照资金指标和轻重缓急原则分类排序,已编制完成项目申报单。其中,老区专门事务项目5个,分别是珲春党史展览馆补建工程227万元、刘建章雕塑20万元、东北抗联精神讲堂105万元、革命档案展厅55万元、中岗子事件纪念碑15万元,占项目总额的53.45%;老区民生事务项目6个,分别是春化下草帽自来水78.5万元、春化太平沟砂石路50万元、哈达门马滴达桥85万元、板石孟岭桥18万元、马川子河南机耕路110万元、英安甩湾子机耕路125万元,占项目总额的46.55%。敦化市老促会与市财政局共同调研,按照资金使用规定,事先调研,对2017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911万元,合理分配,落实了资金使用项目。安图县老促会协调县财政局落实2017年第一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695万元,计划用于亮兵镇桥涵维修及改建工程249.98万元;新合乡大桥村、大坝村围栏建设工程124.43万元;新合乡曙光村围栏建设工程90.58万元;万宝镇江源村围栏建设工程110.4万元;二道白河镇奶头山村红色旅游景区入口建设项目59.18万元;新合乡东北抗联第二军纪念馆工程29.89万元;明月镇王德林烈士塑像及附属设施项目30.54万元。

  二是加强对资金使用督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达效。为进一步规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州老促会和州财政局于去年6月中旬,在各县(市)自查的基础上,组成两个联合监督检查组,对全州8个县(市)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督查结果向州政府报告,并在全州进行了通报。最近,各县(市)老促会协调县财政局、有关乡(镇),在安排好今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同时,配合财政部门,对2016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真正做到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去向,全面掌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达效。州老促会和州财政局拟于今年第4季度对全州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再次进行督查。

  3年来,全州享受财政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8303万元。由于老促会认真履行“三权”职责,财政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定,跟踪管理,加强督查,确保资金用于革命老区专门事务和老区民生事务,使老区革命遗址保护、革命纪念场馆、烈士陵园的维护和改造、老红军及军烈属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维护,改善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有关事务,包括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事项和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等设施的建设维护,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助推了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延边州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 张培英)

编辑:李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