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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规范化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

2018/09/20  浏览量:     

  2012年9月27日,《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我省长期以来革命老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立法确认,标志着我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进入法治化、规范化阶段。福建也成为继湖北、湖南之后第三个出台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地方性法规的省份。这是一部具有我省地方立法特色、内容涵盖面广、对全省老区工作及老区建设发展影响深远的重要法规,建立了推动老区发展的长效机制。《条例》正式实施5年多来,南平市紧紧抓住中央、省支持老区、革命苏区加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进一步对接、落实、拓展政策措施,努力形成整体政策效应,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

  一、基本情况

  南平市地处福建省省北部,下辖二区三市五县,区域面积2.63万平方公里,是省内面积最大的设区市,户籍人口319.04万人。闽北是福建革命的策源地,是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福建省重点革命老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闽北老区曾一度直属中央领导,是中央苏区的一部分。福建省委机关驻地和指挥中心长期设在闽北,是“红旗不倒”的革命根据地。全市10个县(市、区)都是老区县(市)、原中央苏区县,其中有5个县是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有57个老区乡镇、652个老区建制村,老区面积、人口均占全市乡村土地面积和乡村人口的45%以上。地域广、时间长、牺牲多、贡献大是闽北老区的重要特点,也是南平的政治优势和响亮的品牌。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开展广泛宣传,认真贯彻《条例》。南平市高度重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近年来,把贯彻实施《条例》与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结合起来,作为推动老区苏区发展一项重要工作,努力把法规转化为促进老区发展的实际政策措施。同时,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将老区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每年建党日、建军节、国庆节、法制宣传日等节日,举办老区图片展览、弘扬老区精神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推动老区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老区、进社区、进学校,提升宣传覆盖面;在《闽北日报》、南平广播电视台、“东南新闻网”、“大武夷新闻网”、“闽北革命老区”等媒体开设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宣传《条例》,累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条例》2.5万册;通过《中国老区建设》《红土地》等报刊杂志和“福建革命老区”“闽北革命老区”等网站平台,及时发布老区信息,展示老区建设新成就新面貌。市委党校每期党员领导干部主题培训班都增设“闽北革命史”,并把武夷山大安、政和东平、顺昌洋口等老区苏区革命遗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基地。

  (二)积极对接政策,促进老区发展。南平市根据《条例》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改变老区发展面貌为目标,着力加快老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老区实现“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跨越式发展,让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时,主动对接落实《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争取了大量优惠政策,2015年以来,共向上争取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2.21亿元;上级在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时,将南平市10个县(市、区)列为西部地区,享受相关资金扶持政策,仅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面,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7171.5万元,惠及群众10245人。南平结合“四比六促”和“项目突破年”活动,主动跟踪对接,实施一批惠及群众、带动力强的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2017年全市652个老区建制村中,通硬化路、有统一供水设施、供电设施、垃圾处理、卫生所(站)、农村幸福院的分别占100%、93.1%、100%、97.7%、99.4%和67.8%,政策叠加效应逐步显现,老区苏区建设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老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市、县民政(老区)、文化等部门不断加大对革命遗址、旧址、纪念场(馆)等修缮、新建力度。市老区办每年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100多万元,用于革命遗址修复,目前已有64个革命遗址、旧址列入各级文化保护单位。建阳区革命历史陈列馆、邵武市中央苏区纪念馆、浦城县方志敏广场、武夷山市大安红军街、赤石暴动纪念馆,松溪县、浦城县原中央苏区纪念馆等场馆相继建成并免费对外开放,成为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时,不断提升管理服务革命“五老”人员水平,落实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金标准与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标准同步增长,2017年10月,将“五老”人员生活定补由每人每月970元提高到1070元,有8个县(市、区)还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提高“五老”待遇,此外在医疗补助、慰问制度、修缮住房等方面按时足额发放资金补助等。南平还积极引导各类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形式参与老区扶贫开发、建设,支持老区发展。2015年以来,市妇联开展“春蕾计划”助学活动,共资助贫困女大学生150名,贫困中、小学女学生3199名,资助金额476.61万元;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资助我市高中生2520名,发放教育奖学金252万元。组织到老区乡、村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受老区群众欢迎。

  (四)建立工作机制,部门联动帮扶。将老区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市委常委会会议都专题听取全市老区和老促会工作情况汇报。市、县两级均成立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帮扶老区建设发展目标任务,分解年度任务,并由市老区办对26个成员单位跟踪落实。各县(市、区)全力争取项目,提升老区基础设施配套、生活环境整治、生态产业发展、文化传承保护、公共服务健全等方面建设。2015年以来,市本级财政安排400万元,向上争取老区专项资金2009万元,专项用于老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事业项目发展。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95亿元,建设补充耕地及高标准农田项目590个。争取省上专项资金250万元,完成16个数字家庭示范村、2565户示范户建设,在全省率先推进信息惠民政策的落实。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600万元,帮助符合条件的31个老区村做好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工作;还把140个老区村列入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向省上争取“以奖代补”资金1.134亿元。向上争取专项资金410万元扶持红色旅游重点项目,加大红色资源挖掘开发力度,加快推进红色旅游精品建设步伐。加强老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及扩容工程项目78个,总投资近3.6亿元,其中省上补助资金2.653亿元。投资8.7675亿元(中央及省上补助4.1013亿元)建设卫生项目247个。

  (五)健全人才机制,提高发展能力。在加快推进老区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革命老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鼓励和吸引教育、科技、卫生等专业人才向老区流动,不断引导老区苏区群众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一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培养计划,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举办村干部乡村管理专业大专学历班,目前已培养431人。从2018年起,全市计划选聘3000名大学生,到村、社区任党建指导员,首批800名先行安排老区村、贫困村。安排80名教师到5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帮扶支教,组织老区农村教师培训、进修3255人次;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疾控工作能力、中医药适宜技术等业务培训12次,790人。二是加强老区群众技能培训。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组织老区农民和农技干部种(养)殖技术、电子商务等知识培训22.1万人次;2015年以来,选派1020名科技特派员、280名科技扶贫专员到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开发慧农信手机终端应用系统,拥有在线专家27名,发布涉农资讯,并对地方特色种养殖产业提供技术服务,帮助老区群众提升发展生产能力。三是引导内生动力促进发展。除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帮扶外,还引导老区村民提升自我发展内生动力,发扬老区精神,自发通过投工、投劳、投资等方式参与村集体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激发老区群众建设家园、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热情。

  (六)明确工作重点,补齐脱贫短板。一是支持扶贫开发重点县发展。把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作为老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用好用足用活扶贫开发政策。2015-2017年,我市5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共争取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9亿元,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5600万元;落实省上帮扶项目770个,帮扶资金49.8亿元。二是帮扶贫困老区村脱贫摘帽。市、县两级财政统筹专项资金扶持老区贫困村,争取省级老区发展专项资金455万元,扶持43个老区村培育和壮大老区特色优势产业,2017年全市共有42个老区贫困村得以脱贫。三是推动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老区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争取省级资金2.33亿元,对120座老区在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资24.6亿元,新建电力线路1700多公里,全面提升老区农网供电能力;建设与改造老区农村公路1354公里,改造危桥187座,建设公路生命防护工程2124.8公里,整治道路隐患170处;投资3.16亿元用于老区村农村光网建设,实现了老区建制村的4g无线网络全覆盖。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南平市在加快老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老区人民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基础设施仍然滞后,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目前,老区村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基本覆盖到位,但标准都很低,还存在部分偏远自然村、基点村不通水、电、路、通讯等问题;教育、医疗、文化生活等硬件条件还较差,与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统筹帮扶尚未形成合力。在对老区产业发展、项目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帮扶方面,各部门还没有完全形成合力,帮扶项目、资金统筹力度有待加强,无法显现政策叠加效应;有的部门在政策执行上,对老区的倾斜还不够。三是老区村集体经济薄弱,脱贫攻坚任务还很艰巨。老区村大多地处偏远山区,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发展相对滞后,群众持续增收面临较大压力。老区村村财大都经济基础较弱,“空壳”村比例较高,据调查统计,南平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万元以下的有163个,老区村占45.5%;无经营性收入村15个,老区村占40%。目前,全市仍有120个老区村未脱贫,老区村脱贫攻坚的任务还很艰巨。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对闽北老区帮扶的倾斜力度。南平市是欠发达地区,大部分的县、乡财政困难,因此,依托当地财政支持老区发展能力有限;需要上级在资金、项目安排上多向南平市倾斜,加大扶持力度。

  (二)加大对老区特色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发挥政策激活效应。重点支持旅游业、特色农业、文化产业和生态环保型绿色产业发展,在立项上优先考虑,在用地、信贷、税收等方面优先给予政策扶持,真正发挥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激活和支撑效应。

  (三)建议对支持老区的相关部门进行资源整合、项目统筹。统一通过老区渠道开展帮扶工作,集中把原中央苏区县的政策优势转变为推动当地发展的经济优势,提高精准性,逐步显现政策叠加效应,使受帮扶的老区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

  (福建省南平市民政局老区工作科 陈耀明)

编辑:李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