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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老促会:精准扶贫现状、存在问题及脱贫攻坚对策建议

2017/08/03  浏览量:     

  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的决策部署,强化举措,真抓实干,实现了脱贫攻坚首战告捷。县老促会根据中国、省、市老促会的统一部署,多次深入乡村,通过进村入户、座谈询问调查,结合乡镇的专题材料、介绍及有关部门的交流,现就我县目前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1、减贫获得显著成效。2013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09户8066人(其中国定1855户5464人,省定290户918人)。经上下协力,到2016年初,全县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人口992户3019人,其中国定标准(2855元)752户2224人、省定标准(3497元)240户795人。至2016年底,已脱贫466户1494人,占市下达任务1340人的111.49%,其中国定脱贫1199人(直接脱贫1036人、国定转省定视为国定脱贫163人),占市下达任务1070人的112.06%。

  2、造福搬迁助推脱贫。2016年确定易地搬迁造福工程及危房改造动工234户906人,占任务900人的100.67%,其中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97户276人(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92户260人、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5户16人),涉及11个乡镇47个村,占任务276人的100%;续建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1个;年前已竣工入住203户848人。截止2017年4月底新竣工31户58人,已全面完成2016年度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017年省政府下达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任务400人(其中国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户41人、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户6人)、20户以上规模集中安置区1个(白莲镇桥背安置小区),目前相关乡镇、村已动工92户406人(其中国定7户28人,省定1户3人,占任务数的96.21%,已竣工79户346人。 白莲“桥背花园元角”安置小区7月底将基本搬迁入住,其中安置易地搬迁贫困户33户65人。

  3、小额信贷促进生产。全县共筹集扶贫小额信贷担保资金1300万元,成立县扶贫小额信贷促进会,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扶贫小额信贷综合服务平台。2017年新增扶贫小额信贷担保691户,为贫困群众发放生产与服务业担保贷款3455万元,覆盖全县69.66%的贫困户;为5家合作社和专业大户担保贷款150万元,带动60户贫困户实现增收,实现生态产业扶贫与金融扶贫融合发展。

  4、贫困村脱贫见成效。全县33个贫困村,其中省级2个(阳源、井垅)、市级5个(坊头、各布、祖教、余坑、西田)、县级26个。2016年,33个贫困村平均村财收入自2009年的6万元增加至14万元,水泥路面硬化、供电、安全饮用水、宽带网络、村级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广播、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已履盖达标,贫困村贫困人口发生率呈总体下降态势,村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壮大,预计至年底,有22个村可达贫困村脱贫退出条件。目前33个贫困村贫困人口了降至98户275人,贫困人口发生率为0.77%。

  二、强化“八举措”,真抓实干,全力推进脱贫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加大实施力度。

  将乐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与另一位县委副书记分任第一副组长及常务副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中各有一位处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机关部门单位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计75位领导组成的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农业局(农办)。领导小组下设产业发展扶贫组、移民搬迁安置组、低保政策兜底组、医疗救助扶持组,并由相关县领导任组长,2016年8月针对县主要领导及部分部门领导的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县领导小组成员。13个乡镇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并配齐工作人员,安排有专门办公场所,配有电脑、传真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软、硬件设施。各行政村也建立起扶贫工作协调小组,确定精准扶贫工作联络员。目前县扶贫办有工作人员7名,各乡镇专、兼职扶贫办人员43名(其中兼职13名)。

  为了确保脱贫攻坚的顺利实施,县里及时制定出《关于选派干部驻村蹲点的通知》《关于对农村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精准扶贫“348”工作机制》等十多项扶贫攻坚工作制度和帮扶工作方案。各乡镇也相应制定有《精准扶贫职责》《贫困村村财增收计划》等。并由县委书记联系光明贫困乡,县委副书记、县长联系万全贫困乡,34位县领导分别挂1个贫困村,27个部门(含2个省下派、5个市下派单位第一书记)结对帮扶33个贫困村,129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联系贫困户992户,从思想观念、创业项目、技术服务、爱心奉献等方面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以来,全县已开展全面督查4次、专项督查8次,对易地搬迁、小额信贷等重点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对实施2017年脱贫攻坚的“春季攻势”活动开展调研检查。确保在扶贫攻坚推进中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工作不松,做到扎实扶贫、实在脱贫。

  (二)强化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因类因户施策。

  为确保精准识别,早在2015年,将乐县政府就抽调14名工作人员,将公安、银行、工商、房管、车管、财政、人事、统计等部门的信息与2013年各乡镇摸底上报的8066名贫困人口情况进行认真比对,解决了贫困户的漏登、数字不准、平摊分配贫困人员指标及错登不实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再次“回头看”纠偏补漏,按“四因四缺”(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技术、缺资金、缺劳力、缺动力)为标准分类,调整纠正因致贫原因与实际“脱节”不符或帮扶政策措施与实际需求“脱靶”的现象。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对全县享有低保的411户907人进行审核,通过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及会同住建、证券、国税、地税、公积金、金融等部门协审,共审出不符合低保条件117户249人,新增3户6人。还对几户因存款原因被除名的特殊贫困户经乡镇反馈、民政局认真反复核实后给予人性化处理,重新确定为贫困户,使这些贫困户十分感激。

  通过严格把关,我县在2016年上半年全面做到“户有本、村有册、乡有档、县有平台”并与全国扶贫网络系统衔接,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互通的扶贫管理信息网络系统。至2016年6月底,将乐县经精准识别尚有992户3019人贫困人口。其中按国定标准752户2224人、按省定标准240户795人;其中按“四因四缺”分类,全县贫困人口因病致贫283户996人、因残致贫304户835人、因灾致贫7户24人、因学致贫31户92人、缺技术49户175人、缺劳力243户676人、缺资金63户190人、缺动力12户31人。各乡镇因识别精准,情况详实,都能按识别标志分类,按产业分类(发展生产、需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异地搬迁、低保兜底),按村分类,汇总成“四因四缺”“四个一批”(产业帮扶、易地搬迁、医疗救助、低保兜底),其中确定扶持生产和就业539户1841人、易地搬迁安置79户260人、医疗救助196户680人、低保政策兜底473户1263人,针对上级政策及帮扶对策,做到心中有数、措施有力、对症开方、因户因人施策,确保脱贫的有效实施。

  (三)强化帮扶政策,主动对接,认真扎实推进。

  一是立足县情和脱贫攻坚态势,县政府相继出台《将乐县深化精准扶贫2016-2018年行动计划》《扶贫小额信贷及担保工作实施方案》《担保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等文件。2016年已被纳入对接省级扶贫政策的有8条、市级扶贫政策5条、组织保障7条;被确定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2个、市级重点村5个、县级26个。并根据县情确定古镛镇挂钩帮扶光明乡、万安镇挂钩帮扶万全乡。

  二是县政府建立了1200万元扶贫担保基金,各乡镇也分别建立了50万元扶贫担保基金。农业、林业、水利、烟草、供销等部门争取到的涉农专项资金分别切块30%用于贫困村的项目建设;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贫困村进行宅基地复垦。

  三是制定《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暂行办法》《将乐县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推进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市里给万全、光明2个乡各50万元的扶贫教育专项资金补助,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县里积极开展“第三次精准补偿”工作,对当年度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的大病患者,在享受基本医疗及大病补充保险的基础上对符合政策范围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按比例实行第三次精准补偿,今年补助额度预计超200万元。

  四是及时转发《福建省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易地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实施办法》及《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定和省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旧房需搬迁重建的建档立卡户、五保户安置的属国定贫困户、非国定贫困户及在集中安置区建房的国定贫困户等分类实施统一的建房补助标准和政策。

  (四)强化扶贫主体,精准发力,凸现可喜成效。

  针对到2018年确保国定扶贫标准线下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省定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户实现“四有三保障”;贫困村村级收入10万元以上,实现“八个有”的目标,将乐县委、县政府精准发力,强化乡镇、村扶贫脱贫工作主体,取得较大实效。

  古镛镇突出精准扶贫,组织48名镇机关干部、28个帮扶单位与2个贫困村(洋坊、山门)、145个贫困户进行帮扶对接;发动15名团干与15名扶贫对象中困难学生实行“一帮一”结对子,加强交流帮扶;根据上级部门的扶贫政策,出台了镇内具体帮扶对接政策。该镇建档立卡贫困户145户460人,到2016年底已脱贫70户233人,预计至今年底可脱贫90%以上。光明乡实施“双帮扶”工作机制,有10个县直部门66名干部挂钩村户、48名乡干部、70名村两委主干以及参与帮扶的党员146名与77户228名精准扶贫对象分别建立“一对一”帮扶,按户签订帮扶协议,共制定帮扶措施137条。全乡落实10个民生工程项目,发放粮食直补、农机购补惠农资金33万元;提供10户41万元贷款;全乡建档立卡的35名贫困户就学子女发放就学补助金2.58万元;为67户贫困户购买500元的大病保险资助3.35万元,资助154人次购买100元的意外保险1.54万元;利用中央扶贫及乡财政发放生产补助金4.83万元;与31户农户签订农产品电商平台助销协议,销售80余万元农产品;有18家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吸呐贫困户22户参与发展。黄潭镇为符合条件的49户120人纳入低保,发放低保金40余万元;为20人购买意外伤害险,为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0.6万元;同时与农村信用社签订协议,对全镇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审核评定后,发放贷款250万元。白莲镇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13户318人,在2016年已脱贫41户133人基础上,2017年预计可再脱贫179人,实现脱贫任务的98.11%。万全乡4个贫困村种植烟叶面积1736亩,预计返税可达30余万元;争取到93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实施一批民生项目;积极筹措资金130万元,在北区建4个温氏养殖大棚;实施土地增减挂钩28.6亩;为24户贫困户提供脱贫起步资金4.65万元,发放中央财政扶贫资金4.91万元;投入10万元为全乡63户195名贫困人口提供人均500元的医疗综合保险,有4户贫困户受益获理赔金6.26万元;为44户114名贫困人口争取到享受低保政策。万安、余坊2个乡镇实现易地搬迁或新建安置25户88人;提供贫困户综合保障保险15.2万元;为8户贫困户贷款43万元的产业扶贫资金;为24户贫困户发放5.96万元的中央扶贫资金。据初步评估,全县2017年在上年已脱贫466户1494人分别占总数46.98%和49.49%的基础上,预计今年可实现脱贫总量的88%以上。

  (五)强化部门配合,帮扶服务,提振脱贫合力。

  县内各挂钩乡村的部门单位领导、联村挂户干部,多次入户了解情况,结合农户实际制定帮扶措施,帮助所挂村谋发展、兴产业、强设施、送温暖,落实帮扶资金。县农业局(农办)及县扶贫办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任务。在各乡镇、村的有力配合实施下,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促进72户226人脱贫,占搬迁贫困人口的83.8%。县、乡、村三级共举办各种扶贫政策和业务培训班286期5200多人次。

  县卫计部门实现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的精准识别;给予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的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发放困难补助费、特别扶助及农村独女户、二女结扎户、贫困计生家庭的子女发放助学金。还启动2017年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已为全县425名农村妇女进行免费检查。

  县民政局通过完善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等制度,2016年省定农村低保户发放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50元达2650元,2017年又提高到3000元,全县农村低保救助1107户2438人发放低保金546.46万元,2017年已发放875户2209人289.5万元;2017年分散供养的五保人员由年6720元提高到7056元;集中供养金由年8064元提高到8472元。至目前,已为254户特困人员发放五保供养金127.7万元;救助参加新农合保险的贫困户7356人95.6万元,累计救助农村贫困户和低保户9327人次115.2万元;实施医疗救助由200元提高到400元,2017年已医疗救助困难群众2803人次55.97万元。县老区办努力争取到省“老区村扶贫建设”“困难老区扶贫建设”“大源乡苏维埃政府旧址暨苏区纪念馆修缮建设”“漠源乡坡坑村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基地”等4项老区发展及贫困乡村专项资金69万元。

  县残疾人联合会协助民政等部门抓落实,将745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市72名、农村673名),组织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2941名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及重度残疾者发放生活补助金88.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965名108万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积极参与扶贫担保基金,及时为全县83户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247万元;发放各类贴息贷款余额达1519万元。

  县财政及教育等部门,坚持发放普通高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532人次47.41万元;发放家庭困难学生221人22.75万元助学金,幼儿入学134人9.34万元,为1673名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提供营养餐265.86万元,为农村寄宿制困难家庭中小学生补助74人6.7万元;新增普通高校生源地新生贷款244人171.5万元,累计发放贷款666人次426.9万元;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教育扶贫,通过慈善总会、光彩事业、春蕾行动等社会捐赠,累计为770多名贫困家庭子女提供爱心帮扶资金110多万元。2017年4月,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下达本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75万元。其中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12个乡镇260户37.592万元、补助光伏发电5个乡镇193户12.428万元;扶持贫困村村财增收光伏发电项目4个乡镇10个贫困村250kw25万元。县电信部门向上积极争取启动光网建设单项工程资金1005.78万元,2017年实现县内所有村通光缆。

  此外,县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林业局、水利局、科技局、住建局、教育局、国土局、环保局、交通局、旅游局等部门坚持多年来的项目储备、整合筛选、对接申报老区苏区建设项目及“五大工程”项目,积极主动与中央、省、市扶持政策对接、力促所批项目的生成落地。如2016年从县发改系统统计获得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项目38个10467.01万元(其中中央14项实际补助3603.6万元、省级24项6863.41万元),2017年截至6月底已获得中央及省级补助项目16个4015.8万元(其中中央7项3062.8万元),形成并有效提振精准扶贫合力。

  ()强化企业帮扶,产业推进,扎实助推脱贫。

  福建省绿景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带动周边216户困难户种植优质稻获得增产增收,有153户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实行“公司+农户+客户”产供销一条龙,不仅企业扶持所挂村贫困户7户22人脱贫,还帮助周边乡村及“飞地”(即传统农业中未与本村成片土地毗连而零星分散在异乡、村往年因路远而不便耕作的耕地)增加收入和价值。如2017年,该企业在安仁乡“白露甲”村投资3000万元,建设380亩养殖示范基地,在县委、县政府及相关乡镇的重视协调下,有效对接古镛镇的洋坊、山门村,水南镇的渡头、溪南村,漠源乡的伍坊、上洋、坑口村,南口乡的蛟湖、井垅村,黄潭镇的泰村,白莲镇的古楼村等6个乡镇11个贫困村及安仁本乡村计24个标准大棚,占地120亩。另外还分别在万安的坊头、大源的西田、余坊的隆兴、周厝、余源、余坊等地建设17个大棚,为水南的乾滩村,高唐的陈坊、班州、高山坊村,万全的阳源、高坪、杏溪、良地村的“飞地”扶贫及本乡村养殖,有效地实现企业增效、村集体增财、农户和贫困户增收的“三赢”良好态势。

  县内还依托禾生源、健乐、云峰、大金溪、茂兴等5家企业的工厂化菌品生产基地,采取“企业+基地+农户(贫困户)”模式,带动贫困户62户,建立1.2亿袋“食用菌五新集成示范县”,户均实现年增收3万元。漠源恒盛达、四季春、恒盛笋竹、祖发花卉、雪峰山生态农业、天柱峰旅游、源锦等9个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40户贫困户建立帮扶机制,带动脱贫致富。白莲小王元宝生猪养殖合作社及大王盛牧湖羊养殖家庭农场为依托,为13户贫困户寄养26头生猪、12户贫困户寄养25只种羊,预计今年每户可分红2000元以上。

  将乐县20多家农村电商企业走出一条特色的电商扶贫之路。农家宝村级便民服务站70多个,大部分建立有扶贫联系卡。据统计,全县有涉及70多家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带动220多个贫困户家庭发展生产,有360多个贫困劳动力实现家门口就业,有力地促进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成效及进程。

  (七)强化督查考评,落实责任,提升脱贫质量。

  一是在规范要求上,县委、县政府具体制定《将乐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暂行办法》《将乐县扶贫开发考评细则》,建立扶贫开发督查问责与考核评价制度,把帮扶活动进展情况列入单位和干部考核内容,严格驻村工作队纪律,每年驻村必须达到200天以上,做到对象未脱贫,帮扶单位(个人)不脱钩、不撤人。县委“四百办”不定期对部门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帮扶贫困户效果等情况明查暗访,对不守纪律、敷衍了事的,查实一起通报处理一起,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个人责任。

  二是在扶贫资金管理上,严格落实资金申报、安排、拨付、使用相关程序、要求,定期组织跟踪监管及绩效评估。按照新出台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专责督查,由县财政局会同县纪委、审计局、扶贫办等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安全流转,提高资金使用综合效率,对虚报、冒领、截留、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县、乡、村三级核查,各类中央、省上扶贫资金3822.48万元,实际已拨付使用3506.58万元,另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447万元。

  三是在督查考评上,县里每月一次对进展动态检查、通报,并在《县政府政务公示栏》上制作《将乐县省、市重点项目作战图》《精准扶贫“春季行动”攻势》。今年4月5-6日,县抽调27个单位47名县直机关干部分成13个检查组开展对全县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调研检查。调研检查组计召开15场座谈会,调研27个示范点,进32个行政村119户走访调查。强化责任的落实,对扶贫脱贫的实效检验,认真核查资金的使用安全到位情况,听取已脱贫及未脱贫的贫困户代表意见,以达到提高脱贫的真正效果及质量。

  四是在脱贫确认上,坚持公开、公平、透明原则,民主评议、核实认可、公示公告、审核上报、批准退出、系统销号。由帮扶责任人帮助预脱贫对象对账、记账,据实填写台账,做到既程序合规,又退出有据。同时宣传好脱贫后扶贫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精神,较好地消除脱贫群众的思想顾虑。与此同时,对工作敷衍塞责和结对帮扶对象不满意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进行问责追究,让扶贫成效晒在阳光下,坚决杜绝“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

  (八)强化创新机制,增收增效,稳步扎实脱贫。

  将乐县委、县政府努力结合县情、乡情、村情,努力探索、创具将乐特色。

  一是创新生态产业扶贫模式。全县重点推广的林地托管造林模式,即由金森公司与村集体、村民小组签订股份合作营林协议,按三七比例分成林木收益。金森公司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每年等额预付林木主伐时80%的预期收益,每个贫困村年均可增收村财2.3万元,每个贫困户年均可获林业分红1300多元。目前全县林地托管造林面积已达7.2万亩,涉及12个乡镇85个村3700多户林农,其中贫困村17个、贫困户412户,分别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51.5%和15.8%。2016年12月,全国扶贫改革试验区三明现场考察了我县“林地托管造林”“村集体、村民与企业合作办营林公司”“公司+基地+贫困户苗木托管”“林权抵押贷款”等四种生态产业扶贫模式,得到国务院扶贫办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四种生态产业扶贫模式,带动全县21个贫困村和900多户贫困户增收,分别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63.6%和34.8%。

  二是实施“飞地”设施农业助力脱贫模式。依托将乐温氏家禽有限公司北片养殖基地,全县有33个贫困村通过温氏公司垫一点、县财政支持一点、挂包部门挤一点、乡镇补助一点、贫困村自筹或担保基金贷一点等“五个一点”方式筹集资金,每个村利用“飞地”在北片四乡镇集中建设1~2座生态养鸭标准大棚。目前全县已建成和在建的养殖大棚53座,每座大棚预计每年可实现村财增收4~5万元,大棚优先租赁给有劳动力的贫困户经营,租金下浮15%并减免承租保证金,年户均可经营收入6~10万元,实现村财和贫困群众“双增收”及企业增效发展的目标。

  三是探索资源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在精准扶贫进程中,将乐县创新土地入股、乡村旅游资源折股、水电矿产资源折股等方式,明确界定入股资源资产范围、明确入股收益主体、合理配置股权,探索建立集体股权参与项目分红的资源资产收益扶贫长效机制,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黄潭镇祖教村采取“项目+贫困村+贫困户”模式,整合上级扶贫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资金42.90万元,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采砂船143万元,其中村集体占16%股份,全村7户贫困户占14%股份,每年村财可实现增收10.048万元,每户贫困户五年内年均增收1.256万元。在扶贫小额信贷方面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发放担保贷款2000万元。探索贫困户将信贷资金直接投入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发展设施农业、小水电、乡村旅游、光伏发电等产业,通过入股分红获取固定收益实现脱贫。

  四是深化贫困村、贫困户双增收机制。⑴、深化家门口扶贫就业增收。鼓励贫困村建设现代农业设施、标准化厂房出租,并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切实解决贫困户和贫困村双增收问题。⑵、充分利用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扶贫小额贷款资金,推广“贫困村+贫困户”模式,发展贫困村增收项目。⑶、坚持产业扶贫增收。推广“公司(合作社)+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模式,引导村集体和贫困户以自然资源入股参与经营管理,或通过订单生产、基地托养方式,促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联动发展。⑷、创新“项目+贫困村+贫困户”等扶贫模式,整合扶贫、涉农、信贷和社会帮扶等资金,投建设施农业、光伏发电等稳定增收项目。⑸、创新扶贫方式,县财政安排预算1000万元,设立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鼓励贫困村发展生产增加村财收入。同时为防止因病返贫,积极开展“第三次精准补偿”工作。

  五是坚持生态资源扶贫增收机制。将乐县是全国南方48个重点林业县之一,全县生态公益林总面积75.88万亩,占林地面积的25.84%,其中属将乐县乡村集体52.86万亩的生态公益林,涉及137个行政村和林果场,占全县村(场)总数的95.1%,受益贫困户934户2736人,占全县贫困人口的83.1%,每年贫困人口可获得转移性生态补偿金合计10万多元;受益贫困村32个,占全县贫困村的97%,村集体每年监管费收入42.4万元,村均1.33万元。

  六是创新培育扶贫产业主体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专业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帮助经营业主创评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场,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目前将乐全县已发展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03家、家庭农场100家,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市级13家,农产品年销售收入达10亿元。努力完善各类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在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利益分享比例,促进贫困户产业就业脱贫。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由于将乐地处闽西北,是个山区、老区、苏区县。相对于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将乐老区发展相对滞后,农业基础设施还较脆弱,产业经营水平不高,乡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远低于全省平均线;财政增长幅度仍处在低位运行,具发展潜力后劲及财税增长型新经济增长点的大项目、好项目不多,现有未脱贫人口的扶贫脱贫难度相应较大,一些“四因四缺”边缘对象随时有可能返贫。因此,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艰巨、任务繁重,综观分析尚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村、农户反映扶贫宣传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村干部对脱贫攻坚的责任感、紧迫感不够强,扶贫工作不够细致;少数部门领导强调工作忙对扶贫工作不在意、措施不落实。部分乡村干部对上级帮扶政策对接不力,在因户施策上缺乏针对性;还有的村反映部分政策法规宣传还存有死角。

  (二)部分建档立卡内业存有不规范等现象。

  多次督导检查和专题调研的结果反馈,可以反映出部分乡村在内业规范上仍存在一定差距。如部分贫困户信息采集数据表的信息填写不完整;许多挂包责任人在帮扶工作中做了不少事,也采取了一些较具体的帮扶措施,但在《扶贫手册》上填写的不够全面,过于简单;有的《扶贫手册》及《挂钩工作手册》上有多次修改,有的手册上没有贫困户本人签字确认;有的因对填写要求把握不清,专业扶贫政策及名词不了解,造成漏填、错填的较多,确实存在信息填写不规范和有的档案资料装订不规整及存放杂乱的现象。

  (三)部分乡村反映帮扶政策沟通联动不及时。

  部分乡镇领导反映上级帮扶政策直到2016年下半年才陆续公布下发;省直部门的帮扶政策,一些具体项目内容不甚明朗,政策标准不甚具体;许多乡村反映县直部门在促进村财增收上“办法、渠道不多”,有的边缘业务部门只能自己挤出一点钱给所挂贫困户作生产启动资金、逢年过节的物品慰问,或提供些猪、羊种苗养殖资金而已。

  此外,有的乡镇反映部分扶贫项目门槛较高,需要集全县或几个乡镇整合才够申报条件,项目难于及时对接和落地实施。金融扶贫政策尚只有少数贫困户兑现了扶贫贴息贷款,大多政策推进缓慢;《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保险扶贫试点方案》也尚未落实执行;对一些家住乡镇所在主村的无房户的建房和部分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位及威胁区域边缘处的贫困户或个别仍居住在自然“空心村”内的住户无法安排列入并享受到造福工程易地搬迁或危房改造政策的补助;有的乡村反映省里有关教育、医疗行业的部分扶贫政策落实也尚有不到位之处。

  (四)部分贫困户及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弱脱贫难度大。

  群众反映,目前农村脱贫难点集中为年老体弱、身患疾病的贫困户,脱贫成本高、难度大,都是些“难啃的骨头”。就全县而言,因病因灾因残、缺劳力缺动力的达849户2562人,分别占总数的85.58%和84.86%。我们在进村入户调查中,有的乡村干部反映目前农村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如果家中老人出现一个失智、失能或意外致残,其治疗费用绝对足以压跨一家人,以致返贫、致贫。至目前,将乐县已办理二代残疾人证5684人,其中一级661人、二级2559人、三级876人、四级1588人,而其中被列入建档立卡的残疾人贫困户304户835人。在落实残疾人低保、医保、养老保险工作和有关救助补助、抚养服务、意外伤害险及各种补助等方面,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要确保残疾人全面小康不掉队,难度尚较大。

  (五)乡村财力支撑力不强,推进脱贫后劲乏力。

  目前针对贫困村的特殊优惠政策较少,补助量小,无法满足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如全县贫困村公路改造需要资金1.49亿元,贷款需求1.14亿元,贫困村自身难以解决资金问题;县一期、二期的建设通村道路时的“先行工程”及“通村水泥路面的硬化”相当部分贫困村遗留历史旧欠,债务负担沉重,难于化解。另温氏养殖及相关乡村的“飞地”建设温氏养鸭大棚,虽可行性收益高,带动脱贫面广,但因贫困村收益的时间及养殖经营风险等不可确定因素,致使资金尚缺1000万元,且正常回收年限8年;光伏发电项目回收年限长达7年,影响村里积极性。

  此外,中央、省、市争取的项目,县、乡、村都得配套一定比例的资金,由于村财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快,想要项目又怕配套不起或致负债建设。如省上出台的村级公路按10万元/公里补助,而实际每公里最少需38万元以上,而对已运行多年的低等级、路面窄的村级公路路面加宽改造“单改双”省补22万元/公里、“单改单”补8.8万元/公里,贫困村自筹资金缺乏,造成多村积极性高但项目落地难。且由于村级道路建设、水利工程修建后管护及灾后基础设施水毁修复等,收入不平衡,债务负担重,加上大部分村的田、山都已直接分到户,村级组织能够直接掌握和支配的资源所剩无几。全县2016年31个贫困村债务总额4579.94万元,比2015年增5.50%,因此加快改变贫穷落后面貌还需多方财力支撑。

  (六)老区建设受制经济发展瓶颈,脱贫压力尚较大。

  由于自然地理及区位等多种原因,将乐苏区相对于沿海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仍呈滞后,民生问题仍然突出,还有相当部分处于条件恶劣、高山偏远及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的自然村农户需近年内有计划地异地安置、整村搬迁,实施“造福工程”和配套实施如主干道路、沟渠、绿化、护坡和水电、电视管网下地、污水处理等等,许多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老区基点村显得力不从心,资金缺口大。第三产业及新兴产业发展层次较低,社区服务体系尚落后,纵向比将乐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和经济综合实力确实不断提升,但横向比在三明市仅居第七、八位,在全省仍处于中下水平,更远不如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脱贫攻坚遇到不小的支撑难度。

  四、脱贫攻坚的对策建议

  (一)调整充实组织机构,加强协调,规范完善基础内业。。

  新的一届领导班子到位后,虽然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了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但尚有部分乡镇未及时调整,单位主要领导人事变动,接任的领导不在册。为此,建议:

  一是对因人事变动致扶贫机构不健全、力量不足的乡镇及部门应及时调整充实。

  二是加强县扶贫办的工作力量,强化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及时掌握及熟知相关部门的上级扶贫政策及县内各部门的具体扶贫开展情况,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参谋助手作用,严格按上级规程要求规范运作,做好宣传、扶贫项目的归集汇总、落地实施、督查指导、进展情况通报及上下的及时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考评,精准扶贫信息的跟踪反馈,工作类别多、专业性强、基层需求急、上级要求严,下阶段需完成的工作任务更为繁重,建议从相关部门抽调若干精干人员集中办公,以增强工作力量。

  三是建议在原来已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的情况下,对个别确实贫困且符合条件的农户人性化解决,给予增加建档立卡。

  四是应建立贫困户动态管理,对因出现意外事故、天灾人祸、病患造成确实贫困的可以动态给予新增补建档处理。

  五是建议进一步规范完善内业登记,再次核对信息采集、表格填报、公示影像、两本手册的规范填写,对部分填写确不规范、内容欠真实、数据不一致、手册缺漏多的再次举办培训班,指导纠正,县扶贫办应对所需归档的资料目录归列出清晰明白的清单供指导对照,以提高认识,提高素质,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完善资料归档,确保信息真、数据实、质量高,扎牢扶贫帮扶的前提基础。

  六是及时跟进中央、省安排对预脱贫对象情况的监测评估,完备相关表册、技术培训,真实评估、验收、做到脱贫有据、资料齐备,保证真实率,提高巩固率。

  (二)着力发展壮大经济总量,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

  《精准扶贫目标任务》明确指出:到2020年,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四有三保障”;贫困村脱贫目标是村财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实现八有。为此建议:

  一是在实施重点开展“贫困村村财增收内生机制”改革试验任务项目上,探索建立 “贫困村整村推进土地折股量化”“土地流转+连片开发”“连片精准扶贫”“公司+合作社(专业社)+村集体”“公司+农户+村集体”“贫困村+旅游开发”等有利村财增收新机制,让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二是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要坚持确保粮食和烟叶产量的稳定,继续大力推广高产高效优质品种增产技术,发展设施农业、规模农业、订单农业、品牌农业、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业、生态农业、观赏农业,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及农业经济效益,实现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老区一、二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三是加大科技服务促增收力度。因地制宜针对贫困村、户的实际争取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上的支持和服务,举办各类技术、各种技能业务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种田、科学管理、种养技术、食用菌栽培、丰产毛竹林管护等水平,让贫困农民拥有一技之长,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以逐步增强贫困村、贫困户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千方百计发展切合本村实际的经济发展项目。发展传统农业、种养殖业、生态湿地、休闲山庄、美丽乡村、旅游文化园区、农家乐、绿色田园、森林人家、古民居建筑、历史文化名村、红色旅游、红色政权革命遗址纪念地等,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村财收入,改善村民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

  五是有选择地接受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延长产业链,壮大经济实力,做好劳动力转移及外出村民回乡创业发展,帮助解决就业、创业中所遇到的问题。

  六是继续完善创新生态产业扶贫模式。探索资源资产收益扶贫机制,贫困村、贫困户以土地、林地资源、扶贫小额贷款和各类补助资金投入资源资产收益及乡村旅游资源收益项目,切实增加贫困村、贫困户的收入。

  七是继续深化家门口扶贫就业增收、产业扶贫增收、经济空壳村增收等机制,整合扶贫、涉农、信贷、社会帮扶等资金,投建设施农业、光伏发电等稳定增收项目。

  八是着力盘活存量资产,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办公用房、旧厂房、旧校舍等设施进行整修翻建,对废弃的土地、坑塘、宜林荒山因地制宜,盘活激活,发展相关产业,增加村财增收渠道。

  九是积极培育乡村产业人才,培育一批产业龙头企业,整合现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电商企业,增强经济实力和带头示范作用,从而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及农户的经济收入。

  十是充分利用将乐被列入中央财政支持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全国新增粮食产粮县及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县、国家水土保持工程重点县、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及美丽中国深呼吸第一城等有利条件,强化农业生态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经济综合能力,增加县域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

  (三)着力完善“六项机制”,确保脱贫攻坚的全面实现。

  一是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坚持做到县抓总、乡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扎实推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真正把老区扶贫工作放在心上、职责扛在肩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满腔热情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二是完善财政扶持协调机制。坚持政府投入和主导作用,增强金融资金投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整合资源、统筹资金、优化投入,加大各类扶贫资金优先向老区、向贫困村倾斜扶持的力度,提高扶贫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益。同时,应加强部门间的政策协调,对多种类似且不可重复享受的扶贫政策,建议在申请享受的条件上予以明确告知;出台的扶持政策互相衍接好,避免互相“冲突”、“抵销”。

  三是完善社会统筹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农村组织的扶贫开发核心力量和各类群团、社团组织作用,形成主体扶贫、专项扶贫、产业扶贫、行业扶贫、配套扶贫、社会扶贫、党建扶贫、对口扶贫,多方力量、多种举措互动支撑的大扶贫格局。

  四是完善考核督查激动机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层层抓、全力促,落实载体抓手、措施办法,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一户一策一干部”,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突出群众脱贫量化和有序退出激励机制。抓好贫困户脱贫率、控制返贫率、政策落实率等量化指标,把稳固脱贫、持续发展工作为脱贫验收、销号退出的考核原则,“实现有序退出,既防拖延,又防急躁,要留有缓冲期,在一定时间内实行摘帽不摘政策,严格评估,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脱没脱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要群众认账”,让摘帽者吃下“定心丸”,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脱贫后不发生反弹返贫。重视并充分发挥第三方的监测评估作用。

  六是完善纪律监督长效机制。从严从实把关,加强执纪监督检查,正确、谨慎、干净用权,确保扶贫资金有效,加强阶段性扶贫开发,督促检查指导和跟踪问效追责力度。同时,完善财务规范管理和监督,实现财务检查督查和审计规范化、常态化,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抓实见效上强力推进,促进扶贫开发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平衡发展。

  (四)贯彻落实中办文件,加快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步伐。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15]64号文件明确指出 “要推动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习总书记提出“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特别是没有老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决不能让一个苏区老区掉队”。在老区实施“精准扶贫,要把老区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挥好”“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将乐县是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县,因此我们一定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于老区开发建设和脱贫攻坚全过程,突出“三个重点”(突出贫困老区、突出困难群体、突出集中解决老区发展瓶颈制约的重点),深入实施精准扶贫“七个工程”“六条支持政策”。为此,建议:

  一是恳请省政府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重点向老区倾斜,并优先利用增减挂钩解决老区县开展易地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是建议省政府适当增加2017年及以后几年的造福工程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指标及补助标准资金。并对老区部分居住在乡镇所在地或主村的无房户、空心村户及部分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威胁区域边缘处的贫困户建房扩大纳入造福工程、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增加补助政策履盖面,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标准补助,切实解决无房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

  三是根据中办发64号文件“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政策”规定,“适当增加贫困老区光伏、风电等优势能源资源开发规模。合理调整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研究提高老区矿产”。请求省里支持我县光伏产业及万安正溪的风电项目。

  四是根据中央“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区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范围”“逐步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提供生态产品的老区与受益地区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的规定,恳请中央及省政府适当提高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力度和标准。

  五是积极推进建立金溪河流域治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恳请国家和省上给予通盘考虑,合理、适当解决对生态保护而付出代价的山区上游县、市、区作经济补偿,以推进生态环境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的协调保护,也给上游县(市、区)的发展以经济支持。

  六是根据中央“促进干部人才交流和对口帮扶”的支持政策,建议国家、省上在保持并加大省直部门扶持挂钩中央苏区县村的同时,争取条件建立中央和国家及省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苏区县的对口支援帮扶政策,并在省内组织沿海经济发达的县(市、区)或实力强镇对口帮扶老区县的部分乡镇和贫困村。

  七是建议中央在大力扶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老区贫困县开发的同时,适当增加对未列入贫困县的原中央苏区县的扶持力度,提高帮扶标准,增加开发建设项目,降低相关项目的地方资金配套比例,以增强中央苏区将乐县发展振兴的活力和合力。

  八是加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支持老区建设红色旅游景区,打造精品线路,加强老区革命遗址、红色历史纪念场所建设维护,有计划抢救、保护及挖掘影响力大、损毁严重的重要革命遗址、苏维埃政府、红军村等红色革命遗址,建议中央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向老区革命遗址、红色文化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我们坚信,有中央、国家、省、市的正确领导,有县、乡镇、村、贫困户及县直各部门的齐心协力,积极服务老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凝心聚力、奋力前行、合力攻坚,确保“决不能让一个苏区老区掉队”,实现老区全面脱贫,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将乐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编辑:李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