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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老促会:志丹县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2017/08/24  浏览量:     

  为了进一步解放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促进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和农民增收,我们对全县农耕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情况和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现状与问题

  (一)全县土地承包经营现状。全县土地最新承包确权户数为2.58万户,农耕地49.84万亩,流转经营权面积为10.5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1.2%。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矛盾。一是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农村教学点的撤并导致了农村年纪轻、素质高的劳动力大量进入城镇。农村呈现“空心化、老龄化”趋势,农户兼业化问题日益突出,所到之处基本看不到50岁以下的农民。二是以中小农户为主的分散经营,碎片化生产方式导致抗灾减灾能力下降严重,新农业技术推广难度加大,农产品质量下降,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农产品价格下滑,农业增产难,增收更难;三是土地退化,土质下降。由于整个农业的比较效益过低,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严重不足。农家肥投入不足,单一依靠化肥、农药,致使土质每况愈下。造成这些问题的核心原因有两个:首先是现行的土地制度不完善。土地制度不仅是农业的核心,更是社会政治制度的核心。我国的土地制度经历了私有制到公有制、家庭联产承包、土地流转,再到现在的“三权分置”几个阶段。上世纪80年代初,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解决了当时土地公有但生产效率极低的问题。但经过三十多年的运行和市场经济的变革,这种土地制度已对发展现代农业所需要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高效率要求形成了一定的制约。为了顺应发展要求,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提出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形成经营权流转格局,开启了农业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创新。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其次是长期坚持的石油化肥农业模式。这种靠农机运作、靠化肥农药增产的生产模式,虽然在解决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人类吃穿方面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在产品品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却存在着多种问题。

  (三)新农人的困惑与烦恼。目前我县从事多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多数为返乡农民工和回乡从事农业开发的城镇人员,他们大多有见识、有资金、有理想、有抱负,但由于农业知识和经验不足,在生产实践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的甚至到了举步维艰的境地。

  1.土地租赁流转难。部分土地承包者宁愿土地闲着,也不愿租赁给别人。有的成片土地空着,多数农民愿意将其土地出租,但个别户不同意出租,在这种土地插花的情况下,因少数人反对,让整块地流转泡汤。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一些农民虽然离开了土地,但至今未找到今后发展路径,虽然他们认为农民进城的启动器和发展极在城市,可稳定器依然在农村,始终都不敢放弃对土地的依赖,随时准备返乡务农。另一方面是农民对“三权分置”缺乏深层了解,担心土地出租后难以收回。

  2.经营土地选项难。对于返乡农民而言,搞传统种植业是轻车熟路,但由于农产品质量不高、价格不稳,使农作物种植大户亏多盈少,绝大多数经营户举步艰难。经济作物大都生长周期长,技术含量高,雇佣成本高,资金需求量大,银行贷款难,社会融资更难。

  3.享受政策优惠难。经营户认为,国家的粮食直补政策理应由土地经营户享受,但粮食直补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入承包户的名下,弃耕撂荒的农户也照领不误。农机补贴政策规定补助的农机具绝大多数在我县生产实践中用不上,而用得上的中小型农机具又得不到国家的补贴。

  4.社会资源浪费问题应予以重视和研究。一方面是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另一方面是劳动力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从客观上讲,部分青壮年农民由于农村没有小学、幼儿园,不得不进入城镇照顾孩子上学,无法正常经营家庭的种养业。但从主观上讲,特别是我县青壮年农民职业技能差,适应市场经济能力差,艰苦奋斗、吃苦精神下降,更需引起我们各级组织和干部的重视。

  二、精准施策,务求实效

  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是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创新,是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化体系的一场革命。搞好此项工作既是时代的呼唤,组织的要求,也是人民的需求,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既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也形成了强大的产业支撑,我们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搞好此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稳步实施。一要建立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明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导向和措施,应允许机关富裕人员回乡领办农业产业,经营流转土地。应改进农机补贴方式和粮食直补方式,使国家的补贴政策也能够成为“新农人”的精神安抚。还应探索建立一些行之有效的以奖代补办法,鼓励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支持新农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二要充分发挥县农业主管部门土地承包法和经营权流转办法的执法主体责任以及村民委员会的管理责任。要强化调研,督查工作,依法保障“三权”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依法促进“三权分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三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弘扬刘志丹精神,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建立健全工作督查考核和问责机制,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四要加强农民职业化培训工作,让土地经营者真正能够成为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学会构建农牧结合、种养融合、循环发展的生态农业理念,学会现代农业所需要的智慧农业、绿色农业、定制农业,养生、观光农业等生产新模式、新业态的掌握与应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效益。让不准备经营土地的农民依照自身情况,结合市场需求选准行业,学精技能,提高从业能力和经营收入水平;五要注重发挥大企业、集团公司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农民以土地入股为主要形式的合作开发模式,助推我县土地流转、产业升级,引导农民变股民,土地承包权变资产。六要以此为契机,创办村级集体经济,进而联合更多的农户创建社村一体化的农业合作社,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增强村委会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二)要按照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和便民原则完善“三权分置”服务体系,建全土地经营流转市场。土地流转交易应有三类主体:县乡土地流转中心、土地经纪人和土地流转电商,主要从事土地测评、土壤测评、农地评估、交易法务、土地金融、农业规划和农庄规划等服务。通过多种有效服务,引导农民规范流转经营权,激发土地活力,激活流转市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加速农民增收步伐。

  (三)要下功夫做好学习宣传工作。要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办法,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提高干群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自觉站在这场重大改革的前列,用自己的行动积极支持和推动“三权分置”工作。在广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还要大力培育和总结推广本县的先进典型,让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培育农业“小巨人”,让全县农民的观念变过来,由注重生产产品变为生产商品,注重产品产量变为提高产品质量,注重生产环节变为更注重销售环节上来。让现代化农业的龙头要昂起来、品牌要树立起来、品质提起来,真正做到三品一标,即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和产品地理标志。农业现代化的品质要提起来,农残合格率达到100%,努力通过“极量创新”为农业的增产增收提供科技支撑。

  (志丹县老促会:王兴华)

编辑:李自超